【書評】《朱雀》-人之常情最為動人

人類的情感很矛盾,虛無縹緲卻又極為沈重。在或洶湧澎拜或平淡如水的情感面前,語言都失去了自己的重量,只能被牽扯。

沒有人可以理解另一個人。看人,有時就是隔著一層紗來猜度、揣測,所以很多時候都是看不準確的。也不必說要看清對方,因為大部分時間我們連自己都看不透。

《朱雀》用一個異鄉人的角度切入,講述一個蘇格蘭的華裔青年—許廷邁到南京留學,順道遊歷故鄉—南京的經歷。許廷邁有時候也在想,為甚麼自己會對南京著迷。是因為外婆嗎?是因為曾閱讀過的書籍嗎?

對南京的著迷程度,甚至被出租車司機誤認為一個南京人也會開心!

許廷邁也說不出為甚麼自己會如此喜歡南京。當他到了夫子廟,看到秦淮河時,他是失望的;當他走到夫子廟後方的古物店時,他是尷尬的。或許,他對南京的喜歡,是由「她」開始。

清薄的身軀之下是拒人千里的冷淡,冷淡中還帶有一絲傲意。她阻止了他買下店中的古物,因為她知道那都是假貨;然後沒有再多言,就讓他離開,因為她要閉店了。

驚鴻一瞥,從此掛心。雖然對她所知甚微,連名字都是靠別人告知,但他還是無法自拔。

程囡,許廷邁終於知道了她的名字,之後卻從未喊過。她帶他見識了更地道的南京,帶他感受了最真實的南京;他因為她變得更像一個南京人,從穿著到口音。

到了最後,許廷邁回到了南京,但是他有沒有去找程囡,這交由您判斷。在我的私心中,當然希望兩個人可以重聚。但想我深一些,到是覺得分開更好,也更貼合這部作品的感覺。

宿命感。

幾代人、幾個家族的故事,交織在程囡之上。程囡背負著濃重又壓抑的宿命—生離死別。自己在大學時期愛上了一個中年美國籍教授,懷了他的孩子後才發現對方是一名間諜,還是政府人員上門了才知道。她的母親在她睡覺時一腳揣上她的肚子,孩子沒了。

程憶楚—程囡的母親,沒有解釋自己這麼做的原因,只冷淡的拋下一句:「記住,是我救了你。」程囡亦沒有過激的表示,只點點頭表示記住了。

那一腳,程憶楚更像是想要踢斷宿命。因為當她掃向程囡的肚子時,有恨意,也有自暴自棄。「這是血裏帶來的。」程憶楚自暴自棄地想

這種不幸,在程憶楚看來,始於自己的母親-葉毓芝。

自己就是母親與日本人私下生的孩子。而自己的命運亦可以用悲慛來形容。愛人被拉去遠方改造、自己被強姦、被迫與養母斷絕關係……最不能忍受的是,原來久別重逢的喜悅,只是一場精心設計的利用與欺騙。

那場欺騙的結果便是程囡。

都是宿命。

程囡身上系著很多人的故事,雅可、程憶楚、芥川龍一郎……講述他們故事的順序沒有規律可言,就那麼自然的展開了說。甚至當看到芥川龍一郎跟程囡說,自己的父親曾為一個南京女人深深著迷時,會恍然大悟,是芥川—程憶楚的生父!

都是宿命。

《朱雀》沒有特定的劇情,它無關歷史,與愛情也不太沾邊兒。按作者自己說的,這是一本獻給他母親的書,一本與「情」有關的書。

情之所起,「是因一些極小的事。這些事是無關時代與變革的,隱於其中的,是人之常情。」為甚麼要用一個外國人的角度來看南京,因為作為一個本地人,會因為太熟悉而「失去了追問的籍口,變得矜持與遲鈍。」

許廷邁不僅是看,他亦在感受南京。

或許感受,在一定程度上,比肉眼可以「看到」更多、更深,且無形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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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寫作喜歡思考,喜歡在腦海中構建出一個又一個不存在的世界;習慣觀察習慣聆聽,習慣用不用角度去看待同一件事。筆在紙上「刷刷」劃過,手指在鍵盤上「噠噠」飛舞。這個世界很大也很小,日復一日的生活無聊又有趣,刷刷又噠噠,變瘋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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