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下的两类雇主

台风山竹袭港后,香港到处都是杂物与塌树,大部份巴士停驶。上班一族只能拨开路上的杂物,跨过横躺在地上的树干,然后乘搭地下铁路上班。在一些雇主眼中,员工披荆斩棘地上班,至少可换来员工一整天的生产力。然而,在另一些雇主眼中,员工留在家中工作,却可以让公司得到更多。

第一类雇主,要求员工在刚除下八号烈风讯号后,便马上硬著头皮地上班,到底是利是弊?别说十号烈风讯号后,满地杂物与塌树的情况,单是在狂风暴雨下,员工狼狈不堪地上班,上班后还要急于把衣服和头发吹干,员工的工作时间已经大打折扣。如果员工要披荆斩棘地跨过一棵棵塌树,上班后还要把衣服和头发吹干的话,那么员工的工作时间、精神、体力便统统都比不上日常的上班日。你说,强行要员工在恶劣天气下上班,又能换来多少生产力?

有些雇主担心员工的安危,让他们在家工作,似乎也不减公司生产力。试想想,在现今社会,只要有一台电脑在家,有甚么工作不能做?员工在路面混乱的情况下,排除万难,吃力地上班后,在公司还不是对著电脑工作吗?那么只要员工在家中对著电脑,还不是可以同样工作吗?雇主这样做,赚得的并不单是员工一整天的生产力,还有省下来车程,甚至员工对雇主的感激之心。员工得知雇主担心自己的安危,日后工作自会更加卖力。这个得著比起强行要求员工回公司上班更大。

当然,有些工作并不能在家完成,也没有一种工作方式是任何情况下都适用的。但当我们都只想著第一类雇主的想法时,也不妨想想第二类雇主的做法。也许另一种工作模式,能带来更大的得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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