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動漫畫宜分別鑑賞?(上)︰原理篇

早前動畫《鏈鋸人》(Chainsaw Man,チェンソーマン)播放,引起一陣議論,其中一個論點是動畫版略過漫畫版部分情節,內容不及豐富,也自然不夠好看。類似說法不時出自動漫迷口中,抱持這種想法實則削弱對各類作品的鑑賞體驗。

 

「忠於原著」似乎是部分觀影者的牢固看法,可能出於欣賞原著,因此任何採用該作品核心元素的後起作品,內容、表現手法,甚至給予觀者的感覺都要貼近原著,這才是良好的再生作品。如此想法在動漫迷之中尤為明顯,大概是漫畫、動畫都是以圖像為主的作品,容易比較,而且同時觀賞動漫兩者的人不少,比讀過小說再看漫畫、看過電影再讀小說的人多,與原著相似度的比拼竟流行起來。然而原著本來就毋須效忠,每部作品都是新作品,足以獨立審視。觀賞者可以比較不同作品之間的特點,但是否貼近首部面世的作品,並非評定後起作品優劣的理由。小說《三國演義》於元末明初寫成,成為關於三國歷史之中膾炙人口的作品(電腦遊戲另當別論)。早在宋代已有不少以三國人物為題材的話本,及至元代,又有題材、人物相類的雜劇,它們的篇幅短小,內容簡單。若說「忠於原著」是評定後起作品的準則,《三國演義》加插大量情節、人物描寫,均與原著不符,就不能稱為上佳作品了。

 

動畫與漫畫相近之處在於作畫風格可以類似,其餘有大量重要部分都不同。大部分漫畫是黑白色,讀者閱覽線條為主;動畫多有上色,除線條外,色彩是鑑賞動畫的重要部分。漫畫是多個畫面的定格扣連成有意義的故事,動畫則要製作至視覺上有連綿不斷的感覺,若要重現幾格漫畫的內容,使用短短幾秒的片段,就可能須繪製十幾張動畫片來支撐。動畫有配樂、聲優聲演(配音)、音響控制,漫畫沒有。閱讀漫畫的速度隨讀者控制,觀賞動畫的節奏由作畫者定下,飛帶睇一類觀賞方法並非觀賞動畫,即是動畫對敘事節奏有較大操控權,品質高下也較易受制於此。從鑑賞角度而言,漫畫、動畫是兩種載體,也就是兩種體裁、兩種「文本形式」,形式不同,作品的性質也有所不同,自然難以等量齊觀。以動畫作為載體的角度評價動畫,以漫畫作為載體的角度評價漫畫,才是公允、具意義的評鑑。

 

以上是從觀賞者角度出發,鑑賞動畫時,也須留意動畫製作的條件。如上所述,動畫包含的元素比漫畫多,例如色彩、聲音,作畫也密集得多,因此成本比漫畫高。動畫之所以能賺錢,往往不在於放映,而是獲取口碑,再推出周邊產品,包括模型、展覽、主題樂園區域、印上動漫角色的產品,《高達》、《聖鬥士星矢》、《新世紀福音戰士》、《鬼滅之刃》、《呪術迴戰》、《我的英雄學院》等均已呈現這產業鏈的一部分。二零零四年首播的《七武士》,每集製作費是3,250萬日圓,畫面豐富,動作場面繁多,但以今日動畫迷的標準來看,又會譏笑它有如 PowerPoint 了。成本如此高昂,動畫公司若不巨額投資,根本難以炮製優秀作品。動畫公司不敢動輒投資,也要看電視台的面色,大部分日本動畫於電視台播放,每周播放一集,大約十一、二集為一季,也真如字面所說,播放期為一個季節(三個月)。期望電視台撥備一個月的播映時間,就要令他們預計收益理想,因此必須在十一、二集內,就把故事中某個段落交代一遍,內含背景、發展、高潮、暫告一段落的結局或大結局。以此衡量,相較於漫畫家為維持生計交稿,情節可盡力延展,情況大相逕庭。動漫迷可以評價某作動畫版的內容較漫畫版少,因此相形貧乏,但這一因素極難避免,若不察覺動畫、漫畫性質和製作上的差異,而下「動畫版無漫畫版呢度嗰度,所以唔好睇」的斷語,評論屬偏廢。

 

上文只從理論角度析述議題,有一些例子可以呈現「忠於原著」對於動畫製作不利,部分忠實移植的動畫也沒有得到預期佳績,留待下次再談。

 

本文由作者【海中地職人】創作刊登於HKESE,如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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