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都看「喜歡」

歲末年始,香港樂壇舉行一連串頒獎典禮,當今仍殘存些微公信力的只有一個,其餘已乏人問津,淪為私人派對,發放甚麼獎項,誰人獲發豬肉的哪部分,毫不重要。多年前奪得樂壇獎項仍是名成利就的重要指標時,「最佳男歌手」、「最佳女歌手」的名銜是樂壇寶座。但何謂「最佳」?人言人殊,結果頒獎機構為消除爭議,乾脆另立「最受歡迎男、女歌手」或「我最喜愛男、女歌手」的獎項,以大眾「喜愛」的程度取代評審鑑別上佳的程度。

 

一名歌手是否上佳,自然以歌藝來衡量,歌藝以外的事物,毫無關係。但流行歌手的「藝」又不只歌藝,始終流行音樂是大眾娛樂,大眾就是不能客觀、學究地分析歌手的歌唱功力高低,包括音域如何、運作聲線有否剛柔強弱等,於是其他方面的演藝元素會成為大眾評斷歌手優劣的因素,例如現場表演的台風、外型、形象是否切合大眾對偶像的期望等。傳媒頒發一個「最佳」獎項,就惹來各方爭論,源於各人對何謂最佳莫衷一是,只是以一己角度衡量,甚至那些角度是主觀喜好,並非客觀評鑑。於是傳媒乾脆以受歡迎程度為評斷標準,當然箇中操作如何是另一回事。

 

近來有人嘲笑某些偶像表現低下,連帶嘲笑他們的擁躉在沒有根據下支持偶像,又是「都唔知點解鍾意」論。若真心求知,考究某偶像受人追捧的原因並非難事,哪些「唔知點解」之論,只是攻擊偶像的言說。加上他們無視熱捧偶像,根本不出於理智,而是單純的情感,可以是偶像貌似自己童年逝去的母親、偶像帶給自己初戀的感覺、偶像某次展現極大愛心等,只要接駁大眾「喜歡」的心靈迴路,毋須理據,就可喜歡。在喜歡面前談根據,本來就緣木求魚。由此推論,看待別人的喜好要謹慎,避免太輕易質疑別人喜歡的理據,把別人所喜歡的說成無足輕重。若旁人真能找出別人喜歡某事物的迴路,例如喜歡對象的特質、有關特質如何令那人喜歡上,又認為他這般「喜歡」未見圓足,不妨介紹與這重迴路相對應的更高階事物,且看對方會否開拓更寬廣的世界。舉例而言,某些中年以上的觀眾喜愛或慣於觀看晚上八時的生活劇集,日復一日,內容貧乏,粗製濫造。旁人不屑,不妨向他們介紹其他電視台或其他地區所製作的同類劇集(「類」只是以題材、劇中時代而言,非製作水平),或別見洞天。近年也有好些中老年人經後輩介紹,轉看網絡影視平台,而拒絕增添某些本地大台的慣性收視。

 

如此說來,又是否「鍾意就大晒」?當然不是,上文只是提出避免牛頭搭馬嘴,過分探求他人喜好的正當性,往往挑戰他人喜好者也不會以同樣標準自省。看待喜歡的對象可以寬容,看待喜歡這種心靈活動則可加探究。上文提及我們喜歡某事物與否往往源於它能否聯繫我們內心的迴路,那些迴路或許我們毫不察覺,這層喜好近乎本能,是非常貼近原始感官的,好像某某帶來安全感、舒適,人就喜歡;某某帶來不安,或不安的聯想,就不喜歡。這樣以切身利害、感官享受為基礎的喜惡機制操作方便快捷,也是人類趨吉避凶、賴以存活的有效手段。既然能以如此機制存活,人類就節省能量,不再思考。然而人類不只有原始、動物性、只求存活的一面,還有文化、講求超越的一面。在現代社會中,要獲得更合意的生活,更不可但求生存了事,必須有精確思考的能力。奈何當今世上又高舉直覺、情感,社交媒體上最基本的發表意見方式是表達情緒、喜歡或不喜歡,而不是討論、發問,其下留言區域本來可供討論,但有多少能促成有效討論,稍為上網已可知曉。「睇XX,梗要睇留言。」只是以有趣而論,並非源於察驗留言可提升幾許智力。若僅依從喜好,把各種事物迅速劃分為喜歡、不喜歡兩類,好像工廠的偵測儀器,把符合標準的輸送到下一工序,不達標的運往廢棄裝置,乾脆丟掉,這樣的世界好像簡單清淨,卻會令視野偏狹,久之活在封閉的井底內。要超脫於本能動物的層次,人必須儆醒,並開發喜好以外的其他面向。

 

或者有人質疑︰「以上倡導避免只著重『喜歡』,而要學習思考、分析、品評……其實不過是『喜歡思考』而已,不表示它比單看喜惡來得高尚。」這會引入「何謂理想生活」這種爭論不止的倫道學問題上,有人認為人該發揮人類最大潛能,包括智性,因此增益思考,超越既有觀念是必須;有人認為清醒的人知悉,甚至能想像世界種種不幸,帶來沉重的精神負擔,倒不如一醉解千愁,惟恍惟惚地看世界,但求快樂。通俗的比喻是︰你寧可做智力較低、活得暢快的豬,還是頭腦清晰(但非全知)、經常不暢快的人?短小文章,未能窮盡議題,不是出於我的喜好,而是能力不足了。

 

本文由作者【海中地職人】創作刊登於HKESE,如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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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觸的日益增多,不及人和事多姿多采;崗位轉換頻繁,不及世界瞬息萬變。深信思想和習慣形成觸覺,觸覺帶動技藝。海中一片地上,能做多少就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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