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訊 - 「求職騙案」最新手法

騙案趨勢

近年,有騙徒借招聘為名誘騙年輕的求職者,包括考試完畢放暑假的大學生及待業的青少年。騙徒會利用社交媒體網絡登載招聘廣告,以「彈性工作時間」、「高薪厚職」和「搵快錢」等字眼作招徠,令求職心切的青少年墮入陷阱,從而騙取金錢。

其中最常見的手法,是受害人被招聘廣告吸引或經朋友介紹前往面試,在面試期間,騙徒會要求受害人繳付行政費或職位保證金,金額由數千至數萬元不等,受害人繳付款項後,騙徒便會伺機離開。受害人直至無法聯絡騙徒時,才發現被騙去財物,以及有關工作根本並不存在。

其他常見手法

騙徒透過社交媒體刊登招聘廣告,以提供「搵快錢」機會誘騙受害人提供個人資料,然後在受害人不知情下,以受害人名義向財務公司申請貸款。騙徒或會直接要求受害人到財務公司借貸,欺騙受害人稱替公司借貸是工作的一部分,以及受害人無須承擔任何債項及風險;受害人往往不虞有詐而答應要求。騙徒成功取得貸款後,便會逃去無蹤,而受害人得不到工作之餘,還要承擔有關債項。如受害人無力償還債務,更有可能會被申請破產,導致個人在信貸方面有不良記錄,或會影響日後申請某些專業工作職位的機會。

騙徒另一犯案手法,是指使受害人使用虛假入息證明向財務公司借貸,受害人隨時因此觸犯法例而須負上刑責。另外,騙徒會要求受害人在申請工作表格上填寫個人資料,從而盜用其個人資料向財務公司申請借貸。當受害人數月後收到財務公司的追款信件時,才發現被騙。

此外,亦有騙徒透過互聯網或社交媒體,招募求職者作網絡打手、打字員等全職或兼職工作。求職者會被要求事先繳交押金或手續費。在受害人繳付款項後,騙徒便失去聯絡,並沒有提供真正工作予求職者。

建議

  • 求職面試時如遇到有人要求繳交行政費、按金或申請貸款,應提高警覺,切勿向騙徒提供個人資料和交出財物;
  • 求職者面試前應對有關公司的背景、業務性質、規模等作資料搜集,例如查核該公司是否在香港正式註冊,公司地址或公司名稱是否與面試地點吻合,避免墮入騙局;
  • 求職者如只是透過互聯網或社交媒體接觸求職公司或其職員,須特別留意和了解該有關公司的背景,事先進行公司查冊,以提防受騙;
  • 填寫任何表格或申請表前,要先清楚了解表格的用途,以及仔細閱讀表格上的入職要求或合約條款,同時要確定文件是否由該公司發出;如有懷疑,切勿提供資料和簽署文件;
  • 若有人答允給予報酬異常優厚的工作,應抱持懷疑態度;
  • 若有人勸阻你不要詢問親友的意見,應提高警覺;
  • 求職者在面試期間,應將個人財物留在視線範圍內。

本文轉載香港警務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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