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犧牲

很多字詞有本義,又有引伸義,有時人看待某些詞語,偏用本義或一個最狹隘的解釋,弄得執迷不悟,鑽牛角尖,例如「革命」,今日已公認不只是政治上的大幅變更(先秦時期的本義),或武裝推翻政權(近現代由日本再傳入中國的意義),而包含任何方面的重大改變。有時卻相反,把詞語引伸太過,涵蓋本不應涵蓋的範圍,如「犧牲」,明明只是付出、選擇,例如一天就是有二十四小時,辦公時間內跟人飲酒吃飯酬酢,而不陪伴家人,難以說成犧牲與家人共聚的時間,甚至有人是趁機不回家的。胡亂講犧牲,只是把自己標籤成受害者,無助認識真像,也不能擺脫不利的處境。

 

考究「犧牲」的本義,「犧」是古代宗廟祭祀用的純色牲畜,「牲」是祭祀用的家畜,後來又泛指牛、羊、馬等家畜。《說文解字注》引《周禮.天官.庖人注》謂:「始養之曰畜,將用之曰牲。」這算是鮮明的對照,便於理解牲的含義。犧、牲並用本來仍指祭祀用的牲畜,引伸義是為了某重要事情或崇高目的而捨棄另一件重要的事物,本義中犧牲的畜牲因為人要祭祀,而被終結生命,古時「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祭祀是頭等大事;生命誠可貴,自然也是極重要的事。因此今言犧牲,可不是對任何情況的付出都胡亂加冕,例如我們總不能說「為了多結交幾個異性,我犧牲認真工作的時間。」這目的並不崇高,也不是為求達成重要的事。又不能說「為了救濟貧弱,我犧牲每周一包零食的金錢。」零食並非必需,該人能支付零食開銷,我們可合理地設想他基本的生活條件已獲滿足,所以此舉並無為他造成鉅大損失,也與真正的犧牲相距甚遠。只有在為達崇高目標或完成重要事情,而捨棄另一件極重要的事情,才配稱為犧牲。

 

現在很多人說:「我為了照顧家庭,放棄在事業階梯向上爬的機會,犧牲事業。」其實事主瞭解家庭需要他撥出更多時間以及真實的關注,而在工作上不加進取,是取家庭、捨晉升,屬權衡取捨,並無犧牲。其他相類的說法毋須贅述,都是「為A,放棄B,是犧牲」的模式,繼而推論「我很可憐,別人應體諒;我可以做自己喜歡的事,別人欠了我」等。但一仔細考慮其中A和B,往往只是事主審度現實狀況後,判斷何為最有利的情況,而選取它。又或是避開較差的後果,即使不是最希望擁有的結果,但仍是現實中最容易接受的情況。再用上述例子說明,能夠為照顧家庭而不加爭取事業發展的人,是明瞭若不再增多時間心神照顧家庭,將有更不願承受的後果,可能是子女欠教養、與配偶鬧翻、父母身體轉壞等,相較之下,事業階梯中止是縱不喜愛也仍較願承受的結果,所以才有為家庭,止事業的決定,即使事業是事主極想擁有的東西,這是否真正崇高重要,各人自可判斷。

 

有人可質疑:上述所言犧牲不犧牲只是劃界問題,某些事有人認為不夠重要,捨棄它就不屬犧牲;有些人卻覺重要,就是犧牲,不能指摘人濫說犧牲。本文必須承認某些事處於灰色地帶,未必可說捨棄某事物對所有人都屬於或不屬於犧牲,但首先要辨明犧牲與一般付出、取捨不同,這一點已有許多人混淆。此外,甚麼人屢談犧牲?不是那些獲公認付出很多,而從不自言犧牲的人,往往是選擇取捨過後,不滿現狀,以受害者自居,乞求別人同情,只待他人改變,卻無意從自己出發,改變現狀,包括與人相處的方式、看待事物的態度、力所能影響但又不合理的現實。即使在某些情況下,對於「為了A捨棄B是否犧牲」這事實判斷上可有爭議,落實到個人生活層面則無大意義。用一個比喻說明這狀況:一名戰士在戰場上中箭,此時他不該考究箭從哪裡射來、誰射箭、箭的材料結構是怎樣,除非這些涉及如何療傷,否則通通不重要,當務之急是療傷,避免傷勢擴大,甚至要考慮如何在受傷下迎敵。即使他們力證犧牲,獲取「偉大」的冠冕,是值得同情同理的受害者,又如何?令他們不滿的情勢沒有絲毫改善,反而加強「他人虧欠我」的不健康想法,形成自憐尤人的困局螺旋。

 

關於一般人常言的犧牲,本文指出兩個層次的問題︰一、某些人所指稱的「犧牲」是否準確描述真像;二、在難以分辨是否犧牲,甚至確定是犧牲的情況下,事主總想著自己犧牲對改善生活是否有幫助。若思考完上述問題,仍堅持抱有「我犧牲很多」的觀點,只恐怕往後犧牲掉的是改變的可能。

本文由作者【海中地職人】創作刊登於HKESE,如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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