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人該使錢嗎?

以下介紹一種職業,該職業的服務對象很少,通常只有一至幾人,責任為管理服務對象的膳食、身體健康、出門所需;安排服務對象常駐處所安全、衛生;如服務對象需要,須陪同前往不同處所,包括醫院、學校、食肆、保健遊樂設施等;工作時間不定,按需要自動執行職務及安排休息時間,多數無人監察,但工作失誤的後果由從業員一力承擔;在緊急情況下儘快應變;部分人士期望從業員具備文化水平、知識、良好溝通能力、善待服務對象的取向,並能節省營業成本,有別於市面上其他傭工。

 

近年上述職業有個較準確的名稱:家務料理者(本文作「家務師」),以往普遍由女性擔任,就叫家庭主婦,現在有人稱這為全職媽媽,亦由於男性擔任的人數增多,也有全職爸爸之稱。另有較少人注視的,他們照顧年邁父母,甚至兄弟姊妹或其他親屬。

 

奇怪的現象是上述各種家務師均不收取薪酬,本文不打算探討背後種種成因,也不議論如何改變社會、勞工制度,而單論家務師應否花錢。注意問題是「應否花錢」,而非「應否揮霍」,而該花錢不是為全家人買餸、購置家庭用品等,而是只用於個人身上、生活基本所需以外的消費。本文明確指出家務師應享有這種權利。

 

家務師從事的工作是一般上班族不能做的,因為上班族離開家庭上班,即是時地都受限,也表示要處理家務,就不能上班,相反亦然。有些沒有家務師的家庭出資聘請家傭做相同工作,即是就工作性質而言,家務師的職務具備金錢價值,而且家務師是家人,能獲取其他家庭成員的信任,相信他不會在買餸時打斧頭,甚至懂得為家庭經濟精打細算,窺準時機買特價貨,以最少金錢謀求最大效益,是財富管理行為。假如家務師克盡己職,他們雖然沒有明確地把現金帶回家,但他們的工作在市場上本是值錢的,而且為家庭減省支出,即是以另一方式令家庭擁有更多現金。既然外出打工的人能娛樂消遣,花錢獎勵自己,在經濟上作出相類貢獻的家務師自然也該等量齊觀。

 

人認為有價值的事,往往願意以金錢換取,於是社會傾向以金錢價值反過來衡量事物的價值,某些情況下這想法有盲點。家務師比外聘家傭更用心、比祖父母輩更有決心管教小孩,建立良好家教及親子關係;家務師與老人家有親屬關係,會悉心照料他們;家務師會考慮家人喜歡甚麼菜餚,上班族一日辛勞返家後品嘗住家美味,而非只為充飢。上述種種都不易用金錢價值衡量,即計算這些貢獻值多少薪酬。縱使難以為這些事訂價,人總認為它們有好處,甚至難以找其他人取代,有家庭成員為它們放棄外出工作賺錢,也就是當今很多家庭師投身於此的理由。反覆述說過後,旨在呈現家務師的工作理應獲得酬勞,卻只是在現今勞工市場上不佔一席位而已,因此若論他們可否使錢於自己身上,答案應是顯而易見。

 

至於用多少金錢、花在甚麼類型的事上,不在本文討論的範圍,由個別家庭自行考慮,在此僅望提出一個觀點:全職料理家務的人只是在家從事另一職業,貢獻家庭,而在勞動市場上暫無獲益,縱然升斗市民不能開山劈石,改變社會制度,但在某些情況下,或許可首先校正觀念,再調整實際的經濟計劃,令各家庭成員有更合理、健康的待遇。

 

本文由作者【海中地職人】創作刊登於HKESE,如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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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觸的日益增多,不及人和事多姿多采;崗位轉換頻繁,不及世界瞬息萬變。深信思想和習慣形成觸覺,觸覺帶動技藝。海中一片地上,能做多少就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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