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之言外另傳】| 再談和樂邨的重建🛖:分期重建、原邨安置
建議書:和樂邨「原邨安置、分期重建」綜合發展方案
——2026年施政報告諮詢建議
一、摘要
鑑於觀塘區可供遷置的土地資源極度有限,依賴外邨安置和樂邨重建居民並不現實。本建議主張參考彩虹邨分期重建模式,採用 「原邨安置、分期重建」 策略,善用和樂邨佔地廣闊的優勢,先拆卸月華街內段低矮樓宇,騰空土地興建高層安置樓宇,以「滾動式」方式逐期安置居民、逐期拆卸舊樓,最終釋放協和街沿線大片土地作私人住宅及大型商場發展,既可自負盈虧地完成重建,亦可為庫房帶來可觀收入,更可為觀塘舊區注入全新社區設施與經濟活力。
二、背景與問題陳述
1. 和樂邨重建已刻不容緩:和樂邨建於1962至1966年間,樓齡已達60年,共有11座樓宇(8座7層高、3座14至16層高),提供1,941個單位。房委會早於2013年已將和樂邨納入重建研究名單,公屋聯會亦建議在2022至2027年間優先啟動重建。然而,重建計劃至今仍未正式啟動。
2. 外邨安置不切實際:觀塘區人口稠密,已開發土地飽和,區內根本缺乏可供大規模遷置的空置單位或未發展土地。茶果嶺清拆土地雖可提供部分安置資源,但其單位數量有限(首批最快2031年入伙),且須同時應付區內其他重建項目的安置需求,遠不足以獨力承擔和樂邨近2,000戶的安置重任。
3. 和樂邨具備「原邨安置」的獨特條件:和樂邨位於協和街與月華街交匯處,地盤面積廣闊,現有樓宇多為7層矮樓,發展密度遠低於現行規劃標準。這意味著在無需額外徵地的情況下,單憑原地重建已能產生大量「淨新增」單位,具備「先建後拆、滾動安置」的先天優勢。
三、方案詳解:四期滾動式重建
第一期(啟動期)——先建後拆,打開局面
· 先拆卸靠近月華街內段的兩至三座7層高矮樓(如長安樓、興安樓等)。
· 騰空土地後,興建兩棟40至50層高的新型公營房屋,提供約1,200至1,500個單位。
· 新建高樓落成後,用以安置第一期拆卸樓宇的原有居民,同時預留部分單位接收下一期將拆卸樓宇的居民。
第二期及第三期(擴展期)——滾動推進,逐批安置
· 第一期居民遷入新樓後,隨即拆卸第二批舊樓,騰出土地興建更多高層樓宇。
· 以「建成一批、安置一批、拆卸一批」的滾動模式,逐期處理餘下樓宇。整個過程預計需時10至12年,較彩虹邨預計的15至20年更為高效。
第四期(收成期)——釋放價值,造福社區
· 當所有居民完成原邨安置後,靠近協和街的大片土地將完全騰空。
· 此乃觀塘市中心核心地段的黃金用地,建議發展私人住宅及大型商場,並配備社區會堂、長者中心、幼兒園等設施。
· 私人發展部分的土地收益,可用以補貼前期公營房屋的建設成本,實現項目財務自平衡,無需額外動用公共財政。
四、預期效益
1. 真正實現「原區安置」:居民無需遷離熟悉社區,子女無需轉校,長者無需適應新環境,最大程度減低重建對生活的衝擊。
2. 大幅提升土地使用效率:現有7層矮樓重建為40至50層高樓,單位數目可從1,941個大幅增加至4,000至5,000個,同時釋放協和街沿線商業用地,一地多用。
3. 自負盈虧,減輕公共財政負擔:協和街黃金地段的私人發展收益,可涵蓋整個項目的公營房屋建設成本,甚至為庫房帶來淨收入。
4. 帶動觀塘市中心更新:項目完成後,和樂邨將從老舊屋邨蛻變為集公營房屋、私人住宅、大型商場及社區設施於一體的現代化綜合社區,成為觀塘舊區更新的示範項目。
五、與茶果嶺方案之比較與互補
茶果嶺暫置方案 和樂邨原邨安置方案
安置方式 居民遷往茶果嶺暫置 居民原邨安置,無需遷出
土地來源 依賴茶果嶺清拆土地 運用和樂邨自身土地
居民影響 需遷離原區 無需搬離熟悉社區
時間成本 需等待茶果嶺房屋建成 即時啟動,滾動推進
財務安排 需額外公帑投入 私人發展收益自負盈虧
兩者並非互相排斥,而是可雙軌並行:茶果嶺土地可作為觀塘區其他舊邨(如坪石邨、模範邨等)的安置資源,而和樂邨則透過「原邨安置」模式自行完成重建,分工合作,效益最大化。
六、建議
懇請行政長官將 「和樂邨原邨安置、分期重建綜合發展項目」 正式納入《2026年施政報告》,並指示房屋局及房委會:
1. 立即展開和樂邨重建的詳細規劃研究,包括地盤勘測、樓宇狀況評估及分期重建的具體時間表;
2. 參考彩虹邨重建經驗,制訂清晰透明的居民遷置方案和諮詢機制;
3. 同步啟動協和街沿線用地的長遠規劃,為私人住宅及商業發展預先完成法定圖則修訂;
4. 成立專責小組,統籌協調重建過程中的居民安置、工程進度及社區配套等各項工作。
和樂邨的重建,不應再是「只聞樓梯響」。以「原邨安置、分期重建」的創新模式,既可突破觀塘區土地不足的困局,又可讓居民安居樂業,更能為庫房創造收益——這是一個三贏的方案,機不可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