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員視角:如何才能達至雙贏局面?
小編曾經介紹過在香港採用的促進式調解是一種人性化及高度自主性的解決糾紛方式,調解過程除了考慮法理外,更顧及當事人的個人意願。調解員會獨立持平地協助爭議雙方有效溝通,引導雙方找出糾紛的成因及顧慮到對方的現實情況,讓雙方坦誠陳述各自的期望和對事件的看法,順理成章務實的可行方案便很大機會隨之而產生。由於和解方案是由雙方當事人經過全面溝通後才達成,而且獲得雙方的同意,因此和解方案亦被視為雙贏方案。
以一些金融糾紛為例,當事人投訴投資公司銷售基金時沒有足夠描述,讓其遭受損失。但投資公司則表示整體銷售過程並無問題,一切基金資料和風險水平已清楚說明和披露,所以並不接受和解,於是乎當事人便向調解機構提出調解申請。
經過數小時的調解會議和調解員的努力下,成功協助當事人理解他的實際損失,並促進雙方了解對方的關注和期望。會議期間當事人明白到投資公司的財務狀況很難在短時間內作出現金賠償,而另一方面,投資公司也知悉當事人打算安排孩子在往後的日子到海外升學而有財務上的需要。經過調解會議的共同努力下,雙方終於找到一個雙贏的方案,既能體諒投資公司短期財困情況,又可配合當事人數年後的財務需要,爭議最終得以解決。
其實雙贏方案的重點就是「各取所需」,我時常對學生舉一個例子,假設有兩個人同時爭奪一隻柑桔,應該如何解決?同學們通常都會直接地回答一分為二各取一半,但其實如果耐心地了解各方所需,可能會發現其實一人欲吃果肉,而另一人卻只想取果皮曬陳皮。調解員正正就是促進雙方看清各自的真正需要,使他們能夠找到最適合自己的解決方案,達致雙贏局面。
本文由作者【Dr. Leo】創作刊登於HKESE,如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贊助支持創作者,鼓勵他持續創作分享!回應
Blogger / 內容創作者 / 作家大招募
HKESE 自由作家計劃™投稿刊登你的文章,成為HKESE 平台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