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 人人有責

近年很多企業都關注可持續發展,其實早於60年代,已有人提出此概念,當時支持環境保護議題的人士開始爭論經濟發展對環境的影響。根據聯合國環境與發展世界委員會於1987年定義可持續發展是既能滿足當代需要,又同時能夠不損及後代滿足其需要的發展模式。人類應共同努力和地球建造共融、可持續和具適應能力的將來。欲達至可持續發展,關鍵在於經濟發展、社會共融和環境保護三方面如何協調,三個因素相互關連,對個人和社會的健康發展極為重要。

 

可持續發展與經濟增長並無矛盾

 

經濟發展對社會、環境和物質的保障都是必不可少的因素之一,尤其是對於不發達的地區更為重要,他們因為貧窮導致環境和生態惡化,從而再次加劇貧窮,這種惡性循環能夠憑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得以改善。只要正確地選擇使用能源和原料的方式,減低損失及浪費,亦要減少因經濟活動對環境造成壓力,便能達到具可持續發展的經濟增長。

 

自然資源與環境承載能力相互協調

 

可持續發展追求人與自然的和諧,透過適切的技術措施和經濟手段,再加上政府的配合,可實現自然資源消耗低於再生速度。經濟活動無可避免產生污染和廢物,但如果能夠在經濟決策時把環境影響有系統地及全面地考慮其中,必定能夠實現可持續發展。

 

自然環境的價值

 

在經濟系統上,自然環境資源也應被視為生產成本之一,當中包括資源獲取、環境淨化和對環境的損害等。我們今天使用的資源,不應損害下一代人,應該由我們自行承擔。

 

結論

 

促使小編寫這篇文章分享可持續發展的概念,是因為留意到很多小朋友開始對環保的意識越來越強,他們並非只響應社會的環保措施,而是確切感受到環境持續惡化會直接影響其生活,甚至乎影響他們的下一代,所以他們對環保的渴求甚至比成年人更熱切。

 

其實不少人認為實行可持續發展策略會對經濟發展造成制約或限制,但事實上,可持續發展能夠對質量差和低效益的產業制約,反而質優、高效,具合理、持續性和健康發展條件的綠色產業,提供新的發展良機,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

 

因此我們應在追求經濟發展和改善生活的同時,減少污染和浪費。即使為了滿足自己需要,也不應損害下一代的福祉。亦要減少對自己以外的地區造成環保負擔,共同協力保護共同擁有的自然資源,關注社會責任,才能共創美好未來。

 

本文由作者【Dr. Leo】創作刊登於HKESE,如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創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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