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服務金

【2020勢掀裁員潮】識計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強積金免被騙!

武漢肺炎疫情持續,不少企業紛紛裁員或安排員工停薪留職,當中旅遊業、零售業、酒店業等首當其衝。以防萬一,若打工仔不幸被裁,也應了解清楚現行的勞工法例,從僱主中取得應有的保障。

遣散費

遣散費(Severance Payment)是指公司因裁員等原因將員工解僱時,依法支付的補償金。現時,若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即僱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 星期或以上, 每星期最少工 作18小 時)不少於24個月, 並因裁員被解僱、合約期滿後不獲續約、或遭停工,便可享有遣散費。

若僱主因裁員而解僱僱員,應盡快向僱員支付遣散費。而按《僱傭條例》規定 , 僱主必須在收到僱員以書面發出申索遣散費的通知後的2個月內,向僱員支付遣散費。

長期服務金

不少人混淆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Long Service Payment)的分別,因兩者也可因遭解僱而獲取。然而,兩者的受僱期有別。僱員需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5年,並被僱主解僱(但並非因裁員或犯嚴重過失而被即時解僱)才可享有長期服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