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法例

工作邱比特(六):保護自己,由熟讀《勞工法例》開始

「好好保護自己,別讓別人欺騙感情。」

談到香港保障打工仔的法律,必定非 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 莫屬。想當年,小編第一份工,做兼職,傻吓傻吓,乜都唔識,所以依加想為各位職場新人解構勞工法例,究竟有啲乜需要簽合約時特別留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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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法定最低工資是...每小時37.5元

根據《最低工資條例》,僱員不論是月薪、日薪、時薪、件薪、長工、臨時工、全職或兼職等,也不論是否按《僱傭條例》的連續性合約受僱,他們均受到法定最低工資的保障。

*不適用於留宿家庭傭工、《最低工資條例》訂明的實習學員和工作經驗學員,以及《僱傭條例》所不適用的人士。
即係...假如你跟僱主所簽訂的合約是列明為實習學員,所支付薪金低於每小時37.5元,是合法的。

什麼是418?

根據《僱傭條例》的連續性合約定義,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 4 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 18 小時,是「連續性合約」

【2020勢掀裁員潮】識計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強積金免被騙!

武漢肺炎疫情持續,不少企業紛紛裁員或安排員工停薪留職,當中旅遊業、零售業、酒店業等首當其衝。以防萬一,若打工仔不幸被裁,也應了解清楚現行的勞工法例,從僱主中取得應有的保障。

遣散費

遣散費(Severance Payment)是指公司因裁員等原因將員工解僱時,依法支付的補償金。現時,若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即僱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 星期或以上, 每星期最少工 作18小 時)不少於24個月, 並因裁員被解僱、合約期滿後不獲續約、或遭停工,便可享有遣散費。

若僱主因裁員而解僱僱員,應盡快向僱員支付遣散費。而按《僱傭條例》規定 , 僱主必須在收到僱員以書面發出申索遣散費的通知後的2個月內,向僱員支付遣散費。

長期服務金

不少人混淆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Long Service Payment)的分別,因兩者也可因遭解僱而獲取。然而,兩者的受僱期有別。僱員需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5年,並被僱主解僱(但並非因裁員或犯嚴重過失而被即時解僱)才可享有長期服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