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都看「喜欢」
岁末年始,香港乐坛举行一连串颁奖典礼,当今仍残存些微公信力的只有一个,其余已乏人问津,沦为私人派对,发放甚么奖项,谁人获发猪肉的哪部分,毫不重要。多年前夺得乐坛奖项仍是名成利就的重要指标时,「最佳男歌手」、「最佳女歌手」的名衔是乐坛宝座。但何谓「最佳」?人言人殊,结果颁奖机构为消除争议,干脆另立「最受欢迎男、女歌手」或「我最喜爱男、女歌手」的奖项,以大众「喜爱」的程度取代评审鉴别上佳的程度。
一名歌手是否上佳,自然以歌艺来衡量,歌艺以外的事物,毫无关系。但流行歌手的「艺」又不只歌艺,始终流行音乐是大众娱乐,大众就是不能客观、学究地分析歌手的歌唱功力高低,包括音域如何、运作声线有否刚柔强弱等,于是其他方面的演艺元素会成为大众评断歌手优劣的因素,例如现场表演的台风、外型、形象是否切合大众对偶像的期望等。传媒颁发一个「最佳」奖项,就惹来各方争论,源于各人对何谓最佳莫衷一是,只是以一己角度衡量,甚至那些角度是主观喜好,并非客观评鉴。于是传媒干脆以受欢迎程度为评断标准,当然个中操作如何是另一回事。
近来有人嘲笑某些偶像表现低下,连带嘲笑他们的拥趸在没有根据下支持偶像,又是「都唔知点解钟意」论。若真心求知,考究某偶像受人追捧的原因并非难事,哪些「唔知点解」之论,只是攻击偶像的言说。加上他们无视热捧偶像,根本不出于理智,而是单纯的情感,可以是偶像貌似自己童年逝去的母亲、偶像带给自己初恋的感觉、偶像某次展现极大爱心等,只要接驳大众「喜欢」的心灵回路,毋须理据,就可喜欢。在喜欢面前谈根据,本来就缘木求鱼。由此推论,看待别人的喜好要谨慎,避免太轻易质疑别人喜欢的理据,把别人所喜欢的说成无足轻重。若旁人真能找出别人喜欢某事物的回路,例如喜欢对象的特质、有关特质如何令那人喜欢上,又认为他这般「喜欢」未见圆足,不妨介绍与这重回路相对应的更高阶事物,且看对方会否开拓更宽广的世界。举例而言,某些中年以上的观众喜爱或惯于观看晚上八时的生活剧集,日复一日,内容贫乏,粗制滥造。旁人不屑,不妨向他们介绍其他电视台或其他地区所制作的同类剧集(「类」只是以题材、剧中时代而言,非制作水平),或别见洞天。近年也有好些中老年人经后辈介绍,转看网络影视平台,而拒绝增添某些本地大台的惯性收视。
如此说来,又是否「钟意就大晒」?当然不是,上文只是提出避免牛头搭马嘴,过分探求他人喜好的正当性,往往挑战他人喜好者也不会以同样标准自省。看待喜欢的对象可以宽容,看待喜欢这种心灵活动则可加探究。上文提及我们喜欢某事物与否往往源于它能否联系我们内心的回路,那些回路或许我们毫不察觉,这层喜好近乎本能,是非常贴近原始感官的,好像某某带来安全感、舒适,人就喜欢;某某带来不安,或不安的联想,就不喜欢。这样以切身利害、感官享受为基础的喜恶机制操作方便快捷,也是人类趋吉避凶、赖以存活的有效手段。既然能以如此机制存活,人类就节省能量,不再思考。然而人类不只有原始、动物性、只求存活的一面,还有文化、讲求超越的一面。在现代社会中,要获得更合意的生活,更不可但求生存了事,必须有精确思考的能力。奈何当今世上又高举直觉、情感,社交媒体上最基本的发表意见方式是表达情绪、喜欢或不喜欢,而不是讨论、发问,其下留言区域本来可供讨论,但有多少能促成有效讨论,稍为上网已可知晓。「睇XX,梗要睇留言。」只是以有趣而论,并非源于察验留言可提升几许智力。若仅依从喜好,把各种事物迅速划分为喜欢、不喜欢两类,好像工厂的侦测仪器,把符合标准的输送到下一工序,不达标的运往废弃装置,干脆丢掉,这样的世界好像简单清净,却会令视野偏狭,久之活在封闭的井底内。要超脱于本能动物的层次,人必须儆醒,并开发喜好以外的其他面向。
或者有人质疑︰「以上倡导避免只著重『喜欢』,而要学习思考、分析、品评……其实不过是『喜欢思考』而已,不表示它比单看喜恶来得高尚。」这会引入「何谓理想生活」这种争论不止的伦道学问题上,有人认为人该发挥人类最大潜能,包括智性,因此增益思考,超越既有观念是必须;有人认为清醒的人知悉,甚至能想像世界种种不幸,带来沉重的精神负担,倒不如一醉解千愁,惟恍惟惚地看世界,但求快乐。通俗的比喻是︰你宁可做智力较低、活得畅快的猪,还是头脑清晰(但非全知)、经常不畅快的人?短小文章,未能穷尽议题,不是出于我的喜好,而是能力不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