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用心,不是用力
常言道「爱人必先要爱自己」,听起上来好像很自私,但其实不然。爱到失去自己除了可能让伴侣窒息,还可能先赔上性命。虽然不是每个人都会走上一条这么极端的道路,但还真的让我遇上了。
凌晨一点接到朋友突如其来的短讯,问我可不可以载她去找朋友A并一同前往警察局报警,语气非常紧张且凝重,当时差不多准备吃药睡觉的我思考片刻便换衣服出门了,心想:不会是因为地震出了什么大事吧。很快我们就在车上会合。
朋友开始解释来龙去脉,事缘是A刚和男朋友处于分手初期,当天前男友正在外地出差,A觉得是个绝好时机,所以就前往前度家整理并收拾物品,希望快刀斩乱麻,来个一刀两断,同时又能避免双方碰面时的尴尬。真的人算不如天算,晚上传来前度上了天台准备轻生的消息,A顿时心急如焚,不知如何是好,因为一直与前度保持通话,期望可以安抚他的情绪,让他打消了结生命的念头。然后就有了刚才接到朋友短讯并驾车前往警署的一幕。
载上A后我们一行人直接往最近的派出所进发,也顺利报了案。可惜前度当时正身处其他县市,警察需要联络当地的警察局帮忙寻找前度的位置,可谓是几经波折才搭通天地线。庆幸警察最终顺利找到他并带回到饭店房间,轻生惊魂在这一刻亦总算暂告一段落。但当我得知更详细的前因后果后,心情更感复杂。
原来A和前度交往只有数个月,最近男方突然与A提出希望结婚的建议,而且态度异常坚定,言谈间表达了他想在某岁数前成家立室的想法,无奈A认为双方交往时间尚短且了解仍浅,感情基础根本不足以令她决定是否要付托终身,加上事业正值起步阶段,很难一时间要抛低一切展开一段婚姻关系。通常求婚失败同时也会换来分手的收场,发生这种事后仍能好好走下去实属不易。
因为我与A的前度并不认识,大家亦素未谋面,我无从知晓他是想透过自杀达到什么目的,或许只是对于爱情的最后一声呐喊,以死来证明没有你,我也不想活了的决心。外人很难定夺孰是孰非,但当一个人选择用了断自己性命去换取别人的爱与关注时,证明他是把自己看得有多卑微,位置放得有多低。人不自爱则无力爱人,试问把爱自己也外判给别人来承担的话,跟这样的人一起相处能不心力交瘁?爱太用力只会换来伤痕累累。电影中很多置爱情于性命之前的情节之所以令人觉得浪漫,是因为银幕一黑,只有观众在难过,现实终究比电影复杂许多。
老实说,这种事救得一次不知能否救第二次,世事不是每次都能尽如人意,懂得自救比起等人拯救来得直接且有效率太多了,别人可以拉你一把,要不要用力站起来就是个人决定了。歌词都有唱「难道要我对著你句句要生要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