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诠释与过度诠释》:读者能被赋予多大的诠释空间?|安伯托. 艾柯
去年书展买的书。
诠释学(hermeneutics)是一门十分有趣的学科。中世纪的时候服务于神学的圣经解读。20世纪末解构运动的流行让文本分析成一种显学。
诠释即是对文本中意义的分析。毕竟在这资本主义主导的信息时代,意义这个东西像害虫一样无止境地增值、泛滥。意义的无限增值也带来了诠释的无限空间。尤其在后现代主义的背景下,权威的解释力被压制,作者已死,令到读者诠释的权力仿佛被无限扩大。
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究竟存不存在过度诠释?读者究竟有多大的权力去诠释手上的文本才能称得上恰当?
这就是这本书想讨论的主题:诠释的尺度。
在这个公开辩论中,有四位学者参与讨论,但主角只有一位,他是著名的符号学家和小说家艾珂。他的小说《玫瑰的名字》是足以在文学史上留下名字的重要作品。其他学者就像三英战吕布一样,作为艾珂的反对方提出相反的看法。
艾珂认为过度诠释是存在的,他认为一些读者对文本的诠释是过度且不恰当的。他用了十分哲学性的方法论去说明他的观念:在阅读文本时除了作者的意图和诠释者(读者)的意图以外,还存在第三种意图:文本的意图。
他认为文本所表达出来的意义,是独立于作者和读者的主观意志。作者固然是带著某种意图写下文本,但这并不代表读者有义务透过文本去揣测作者的意图。而在诠释的过程中,虽然读者占据主导性,但这也不意味著读者有无限的诠释空间。读者的诠释并不是无根之木,它必需建基在文本之上。
读者必然是带著某种意图(或者说目的)去阅读文本,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希特勒把尼采的作品解读成支持纳粹主义的哲学思想。后世的我们之所以会评论希特勒的诠释是错误,不是因为他的行为是反人类,也不是因为尼采本身就不是一名种族主义者,而是因为他根据某一段段落的诠释并不能在整篇作品的其他段落得到支持。也就是说,他的诠释破坏了整篇文本的连贯性。
文本的意图并不是说文本存在某种预设的目的,而是为了强调文本的整体性。文本作为完整的实体,读者在诠释时必需予以尊重,不能因为服务于读者的意图而任意分割文本。
第一位挑战者罗蒂从实用主义的角度反对。他认为任何文本都是服务读者而存在,读者有无限的权力去「使用」文本。他甚至反对「诠释」一说,他认为所有的「诠释」都只是「使用」的一种,甚至认为艾珂,提出的「本文的意图」都只是某种老掉牙的本体论的概念。
第二位学者卡勒承接著艾珂的思路。他认为因为没考虑到文本连贯性的诠释并不算Over-interpretation,其实应该反过来说是Under-interpretation 。他认为诠释在某方面是创造新的意义,人们透过过度诠释超越了文本预设的思考框框,创造新的可能性。从这方面说过度诠释是有益的。
第三位学者的想法有点抽象,而且和过度诠释的关系不大,就不多作介绍。
总体来说是十分有趣的诠释学入门书,虽然学者引用的例子有点专业,不太看得懂。但他们还是能好好的说人话解释他们的理论,看完能引起很多关于文本分析的思考,值得一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