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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五常重新解释科斯的有形之手
作品集
张五常重新解释科斯的有形之手
张五常在《制度的选择》第三章《合约的一般理论》曾写道:
「为什么要用有形之手呢?科斯的解释是不知价。骤眼看是套套逻辑,因为凡事知价就是市场,用不著有形之手。当年我不同意科斯提出的是套套逻辑,因为有形之手的出现或员工接受指使可以有好些其他理由。」
「凡事知价」的相反,不是「不知价」,而是「不凡事知价」,即「有些事知价,有些事不知价」。
不知价,生产活动当然要用有形之手,但科斯一九三七年解释为何不知价是过于复杂,不够清晰,而且没有推到一个关键的要点上。引进交易费用是理所当然的取向,但这些费用我们不容易解释为何会增加,更不容易解释这增加会高于有形之手带来的「浪费」。合约的知价费用虽然重要,但愈是清晰地知价会减少合约的履行与监管费用。这里的重点是不知价不是说不可能知价,也不是说因为讯息或交易费用太高所以不知价,而是与容易知价的时间工资相比,把议定合约与监管的费用一起衡量,同样的生产效果哪一种合约的交易费用比较相宜。可以知价,但选择不知是时间工资出现的原因。
时间工资合约,工资的本身远比琐碎的工作贡献容易知价,但「时间」可不是产品,只是一个预期有产品的委托量,所以员工要授权,要接受有形之手的指导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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