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公司遇上凡事知價時
科斯的重點,是公司的出現源自於市場不知價。阿、德二氏的重點,是多人機構(公司也)的出現是因為合作生產有卸責行為,需要監管。
張認為科斯對,因為如果凡事知價,等於價格的訊息與議定沒有費用,即使是公司(多人機構也),從產品的微小部分,到監察員的微小服務也知價——是說有形之手也由市價的無形之手指導——斯密的分工合作可以全部透過件工來處理。這不是說所有交易費用是零。
引申到阿、德二氏的主題,張的看法是不知價會導致偷懶或卸責,不是偷懶導致不知出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