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认为交易费用是因,偷懒是果,而阿德二氏却认为因果是颠倒。以上双方的不同是由于张把交易费用定义为人与人之间互动的费用,而阿德二氏却把它界定为组织费用。
作品集
这个定义上的根本差异,直接导致了他们对公司起源的因果解释完全相反。
张五常的因果链:交易费用(因) → 卸责(果)
逻辑起点:因为在现实世界中,测量(Metering) 每个生产要素的贡献(即「知价」)存在极高的讯息费用(交易费用的一种)。
导致结果:正因为精确衡量每个人的边际贡献太困难、成本太高,所以才会产生「卸责」的空间和动机。如果衡量贡献的费用为零(凡事知价),那么无论在市场还是公司内,都可以通过「件工」等合约直接按贡献付酬,卸责行为将无利可图。
结论:卸责是「交易费用(特别是讯息费用)不为零」的一个结果和表现。公司的出现,是为了在「不知价」的大背景下,选择一种能整体上降低这种互动费用的合约形式。
阿德二氏的因果链:卸责(因) → 监督费用/组织费用(果)
逻辑起点:团队生产本身固有的技术特性(产出是共同努力的结果,难以区分个人贡献)导致了卸责的必然性。
导致结果:为了解决卸责问题,就必须产生监督费用(他们意义上的主要交易费用),从而需要监管者和特定的组织形式(即企业)。
结论:企业的存在就是为了应对卸责问题,而由此产生的监督成本是企业存在的核心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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