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公司請人就要報稅?僱主報稅 3 件事新手最常搞錯
創業初期最常聽到的一句話就是:「先接到案子就好,其他慢慢來。」
但你知道嗎?如果你已經開始請人幫忙、支付薪資,就不能「等有空再處理」——你已經是「僱主」,而僱主有報稅義務。
很多新手創業者以為只有大公司才需要管報稅,其實只要你開了公司、聘請了人,就會涉及「僱主報稅」的責任,還有可能收到稅務局的 IR56 表格通知。以下是我最常看到初創者會忽略的 3 件事,也想在這篇文章幫你一次講清楚。
1. 僱主報稅不是選擇,是義務
只要你是公司法人,有支付員工薪酬,就必須依規定向稅務局申報該年度的員工薪金紀錄。
稅局每年會發出一份主表叫 BIR56A,附加的員工薪資表格是 IR56B。
你需要逐一列出員工的收入、津貼、獎金、MPF 公司供款等資料。
📌 重點是:不管你請的是全職還是兼職,有無 MPF,都要報!
就算員工月薪只有 $5,000,只要公司發了錢,稅務上你就是僱主。
2. IR56 系列表格,報錯一個就可能吃罰單
這些表格名字都很像,常讓人搞混。以下是最常用的 3 張表格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