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已三读通过有关连续性雇佣合约的法例修订,将原有的「418」标准调整为「468」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宣布:「赞成票为84票,反对票为3票。在席议员过半数支持,我宣布议案获通过。」
修例将连续性合约的工时门槛,由现时在连续四星期下,每星期都为同一雇主工作至少18小时,改为雇员只要连续四星期为同一个雇主工作满68小时,便可获得法定的雇佣保障,包括有薪病假等福利。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表示,「468」规定是在劳顾会经过长时间磋商后达成的共识。他呼吁雇主从大局出发,体恤员工,共同为雇员提供更稳妥的保障。
修订条例将于刊宪六个月后的首个星期日正式生效,当局亦会加强公众宣传以推广新安排。
【转自 Now 新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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