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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著主義》

我有一套經營內心遊戲的規則,切勿看清真理,活在當下。

我垂直活著,但思考是一條導向虛質的行徑。生存一直接近,甚至等於死亡,彼此存在沒特例的因果關係,所以我怎麼有深度,懂得感受幸福,也只能與死亡在地球上走路。所以只能死去,所以只能活著。

如此一來,這樣子無限貶損生命的價值,只顧念用靈魂旋轉,起舞。快樂的質量便不容易腐爛,解不穿的哲理一通擱在死亡的後果⋯⋯然後裝作一臉糊塗,做人。

設計足以自我感動的故事,利用自己脆弱的品性為介質,包括:「 成熟與早晨的咖啡交流、無條件的愛情、神智遠翕,學者入棺前空有救世之心。 」這能100%超越物質,只是內心追求特別地死去的執念。每每我幻想失衡,數到三,開始辱罵自己的慾望;「 在都市一片死水中浸涵……一、二、三!」比成一隻「 存在核」也恰當,因存在而不安,和懷念超常之感(可能是未來)這論放在扭曲時代的門口,我率先捕捉到的時興的y2k潮。拍立得、菲林、歌、回憶早就退潮在中學生的存在前,他們顯然摸不清自己享用感慨的方式。他們失去太多過去,想創造過去,然後憑空懷念。我不否認它的意義,在乎活著的追逐,但人太愛死去的存在,就惟有活在過去,或者未來,有點天真自負。依後經歷的反省,不如立一個不反省行為的論?

循感覺活在時間內,被世界蒙騙,行為後不思考,最後盲目。

似乎才更有「主角格」。似乎才更有懷念的根據:所以不如活著?

活一場夢也罷。

《活著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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