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泰國全國封殺!大批企業將倒閉!扣押所有資產!

新規!泰國全國封殺!大批企業將倒閉!扣押所有資產!

喜慶盛大宋乾潑水節將至,泰國街頭的陽光依舊溫熱,商業區的人潮依舊如織,然而,一場悄無聲息的「整頓風暴」正在醖釀。
就在不久前,泰國商業部商業發展廳與國家反洗錢委員會聯合公佈了一項重磅草案——
「預防及打擊洗錢法」修訂案。這部看似技術性的法律,背後實則隱藏著對整個外資代理人體系的全面清算。
一場針對「代理人公司」的全國封殺正在展開,大批違規公司將倒閉。
從洗錢到代持,從掛名股東到跨境資金流轉,這一次,泰國政府動真格了。草案一經出台,直接宣告:無論是泰國人還是外國人,凡涉違法合資、非法代持,資產將一並扣押歸國家所有。
風暴之下,誰將被清除出局,誰能順利轉身?是法律的強化,還是信任的重建?這一次,或許正是泰國商業環境的一次「深度清理」。

泰國大整治非法「代理人」企業!

泰-外人員資產一並扣押!
據泰媒消息,近日,泰國商業部商業發展廳廳長阿拉蒙女士透露,發展廳與泰國國家反洗錢委員會辦公室聯合審議起草了「預防及打擊洗錢法」草案,旨在保護泰國企業不被外國人控制並成為破壞國家經濟的洗錢工具,切斷對國家造成破壞的「代理人」的惡性循環。
她表示,該法律的重要內容是對於向外國人提供幫助、支持或與外國人合資經營業務或代外國人在規定業務中持股的泰國人,或允許泰國人作為代表的外國人做出額外規定,及在外國人未按照規定經營業務的情況下,按照法律規定屬於上游犯罪,將會導致泰國及外國人士的資產均被沒收扣押歸屬國家所有。

而此舉是為了防止相關資產被用於任何非法目的,阻止利用代理人公司和泰國人作為洗錢工具,為泰國商業體系創造透明度和可信度,防止利用法律漏洞實施犯罪的行為。
她進一步表示,目前該法律正在官網上公開徵求意見至4月25日,結束後將會由反洗錢辦進一步提交至內閣及下議院審議。
她補充道,總之打擊和預防外國違法企業或泰國境內的代理人是政府採取緊急行動的重要議題,以避免對泰國經濟和社會造成重大影響。

與此同時,以商業部為主的部門機構正與各方合作持續努力解決出現的各種問題,以按照行動計劃解決違法外國商品及企業的問題。
打擊「掛名合資」,泰國為何現在才出重拳?
近日,泰國商業部商業發展廳聯合反洗錢委員會辦公室,發佈關於「預防及打擊洗錢法」草案的徵求意見稿,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該草案被視為泰國打擊非法「代理人」企業模式、堵住外資滲透漏洞的關鍵一步——讓合法產出,盡可能留在泰國。
值得注意的是,該法案明確指出,一旦確認泰國人與外國人合謀,代持股份、規避法律,將面臨包括泰國人與外國人資產一並被沒收的嚴厲懲處。
顯然,這既是一項法律技術層面的修正,更反映出泰國政府在面對全球資本與灰色商業行為夾擊下所作出的戰略性轉向。
可問題是,為什麼是現在?為什麼力度如此之大?

與以往不同的是,這一次,泰國政府的整治手法不再「點到為止」。

過去的執法更多是階段性抽查,主要針對外籍公司違規設立或越權經營行為,而此次行動,則是一次「雙向打擊」——直指那些與外國人合謀、充當代理人的本地勢力。
不僅「傀儡公司」要被清除,連那些充當「人頭股東」的泰國人也難以幸免。

這意味著,那些配合外資企業違法設立公司的「掛名持股者」,將首次與背後真正掌控企業運營的外籍人士共同承擔法律責任與資產凍結的代價。
「連根拔起」,不再只是比喻。
此次行動的深度與廣度,標誌著泰國政府正試圖徹底切斷「泰-外勾結」的隱秘鏈條,為商業環境重塑規則邊界。

「合資」的名義,代理的實質
根據現行《泰王國外國人經營法》(Foreign Business Act, B.E. 2542),外國人在泰國設立公司,外資持股比例不得超過49%,必須由泰國籍自然人或法人持有51%股份。這一制度本意是保護泰國經濟主權,確保核心產業不被外國資本完全控制。
然而,在實際操作中,部分外國企業為了獲得更多利潤或對公司實施完全控制,常常通過所謂「掛名泰國人」進行代持股份。
系列泰國人名義上是大股東,實則不參與公司運營,也不承擔實際風險,更無實際收益。
這種做法不僅規避了外資限制的立法初衷,也可能成為洗錢、逃稅、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的溫床。泰國失去了應有的稅收與監管空間,本地中小企業也因競爭不公而步步退縮。

具體的案例,曼谷某商業街,一名外國老闆初抵達泰國,人生地不熟,一個泰語字母也不認識,自然,也不認識任何泰國人。
於是,在不良朋友的介紹下,該外國老闆獲得了3名「傀儡泰國股東」,3名泰國人名義上幫他持股51%,實際上每到月底,3名泰國人賬上的所有收入都歸外國老闆所有。
而3名「傀儡泰國股東」最終成為了「慣犯」,幫助數十家外國人註冊公司並持股,導致大量外國人非法全資持有泰國公司。
賺到錢的外國老闆,用巧妙的方式,將收入帶出泰國自行使用。

立法重拳,為何現在?
在全球嚴格經商標準愈發趨嚴、區域內外資湧入熱潮不斷加劇的背景下,泰國政府顯然意識到,僅靠現有法律條文,已經難以有效打擊代理人公司所帶來的經濟安全隱患。
此次草案的「亮點」在於,明確將代理人行為列為上游犯罪(Predicate Offense),一旦認定為洗錢鏈條中的一環,不僅代理人本人,連帶涉案外國投資人及其資產也可依法扣押,並歸國家所有。
此舉無疑釋放出一個強烈信號:不再姑息、不再曖昧,泰國將以制度化方式清除代理人合資模式下的灰色利益鏈條。
簡而言之,便是泰國似乎「怒了」,並且因為這一強硬解決問題的勢頭,他們不再細分其中的關係——一經查出公司具有「傀儡」嫌疑,不管涉及此案的是泰國人還是外國人,他們手裡的錢,一律「雙向扣押」,接受調查。

影響幾何?合法合資企業需自審
從中長期來看,此項新規無疑將對部分外資企業形成強有力震懾。
特別是依靠「掛名持股」模式運作的企業,必須重新評估其公司結構是否合法合規。名實不符的股權安排、虛假的董事會決議、規避稅務申報等行為將很難再被「默認存在」。
同時,泰國政府也必須在打擊非法代理人與保護真實投資之間保持平衡。
否則若執行不當,容易對合法合資企業造成寒蟬效應,影響外資信心。
因此,執法過程的透明度、合規標準的公開明確將成為後續落實的關鍵。

同樣,泰國此次「重拳」,或許仍會帶著「用力過猛」、「標準模糊」、「一驚一乍」的特點,倘若處理不當,很容易破壞泰國原先「寬松舒適的經商環境」。
但或許也正是之前的「寬松舒適」,才導致了今日的「深度清掃」。
透明的商業環境,終究是泰國走向國際的起點。
此次草案無疑是一記制度上的「整風」,也是泰國走向更加透明、法治化商業體系的體現。

在泰國部門看來,打擊「代理人」企業,不是排外,而是保護市場秩序;不是反對合資,而是反對非法合謀。
對於真正有意在泰發展、尊重本地法律與規則的外國企業而言,這是一次淨化環境、提升信任的機遇。
對泰國而言,則是捍衛本地經濟秩序與規則正義的重要時刻。
在四處放水漏水的階段,你的遵紀守法,或許會被別人認為是「過於老實」的有錢不賺,但每當泰國收網邁向嚴謹化之時,遵紀守法,永遠是落地生根、問心無愧的強硬底氣。(泰國網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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