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勞工部計劃將領退休金年齡由55歲延至65歲 並鼓勵自願延退

泰國勞工部計劃將領退休金年齡由55歲延至65歲 並鼓勵自願延退

3月16日,泰國勞工部發言人普米帕·蒙佔表示,勞工部長皮帕·拉差吉巴甘高度重視投保人權益及國家社會保障體系的可持續發展。隨著泰國步入老齡化社會,社保基金未來需長期承擔養老金支付責任,預計30年後可能面臨財務壓力。為此,勞工部正廣泛聽取各方意見,並提出五項改革措施,以確保社保基金穩健運行:


1. 逐步提高社保繳費工資上限:2025—2027年,提高至17500泰銖;2028—2030年,提高至20000泰銖;2031年起,提高至23000泰銖。目前,相關法規正在修訂中。
2. 優化社保基金投資策略,設定年均回報率目標為5%,以提高基金收益,此項措施可立即執行。
3. 逐步延長退休金領取年齡,從55歲調整至65歲,採用自願延遲退休機制,並綜合考慮不同地區、職業及收入群體的影響。4. 擴大社保覆蓋範圍,將非強制參保勞動者及外籍勞工納入社保體系。
5. 提高政府繳費比例,從2.75%上調至5%,以增強社保基金穩定性。普米帕表示,外界擔憂新修訂的《社會保障法》草案可能取消雇主代表和投保人代表的選舉制度,但事實上,草案仍然保留了雙方代表的選舉機制,並未取消。政府始終重視雇主和投保人在社保基金管理中的參與權,確保基金長期穩健運行。此外,草案增加了特殊情況下的靈活性,例如疫情或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選舉無法正常進行時,勞工部可發佈公告作出臨時調整。該公告須經社保委員會批准,並由勞工部長提交內閣審議,通過後方可生效。


普米帕表示,社保基金的資金來源於投保人、雇主和政府三方,其作用不僅限於醫療保障,還涉及對投保人的更廣泛支持。因此,任何改革方向都應確保投保人知情並參與決策,尤其是涉及超出全民基本權益的額外保障措施。為此,改革必須充分評估利弊,並與全國醫療體系相關機構協同推進。此外,還需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並通過公民聽證會確保決策透明、公正。(泰國星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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