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完整自我的必經之路
人們總說愛情是盲目的。開始的愛情之所以會說是盲目,是因為那是生理上的喜歡,即是所謂的「始於外表」。我們的目光會更容易被一個人的外貌、身材、笑容、氣質、散發的魅力所吸引。就如同逛街時,有著美麗、可愛、有趣包裝的商品十分抓人眼球,令人們能多注視幾秒,甚至為它們駐足,拎起來端詳一番。
喜歡的時候,看到什麼都好,彷彿連周圍空氣都是甜的,殊不知真正的考驗只是剛剛開始。當深入接觸了解後,發現對方跟自己開頭所見的模樣不一樣,又或者看到一些破壞美感的瑕疵時,像洩了氣的氣球般突然沒勁,愛情的美好想像和濾鏡瞬間被打破,一時之間下了頭,想盡快抽身退出,有了所謂的「因了解而分開」的統一藉口。事實是自己誤解了,以為對方像黏土一樣百變,是個能隨時變成符合自己想像的完美之人。
人人都既有優點,也有缺點。如果缺點無傷大雅,那為什麼自己能接受到自己的缺點,換到別人身上就接受不了呢?是愛情給予的光環太大,一旦消失就有了落差感,還是自己本身對人的了解仍不夠透徹?
愛,就是愛對方本來的模樣,跟愛自己道理一樣。所以說,愛人先愛己。當一個人懂得怎樣愛自己的時候,才會慢慢知道怎麼去愛別人。什麼是愛自己?其實就是欣賞好的一面,接納身上不好的地方,因為這才是一個完整且真實的人。與其想著對方去改變,不如從開始就選擇一個自己能接受對方真實模樣的人。
尋找愛情是摸索、構建自我的過程。不去接觸、不去了解,就無法得知自己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很多時候,人們會以為自己的包容能力很強,可實際情況卻是「眼裏容不下一粒沙子」。凡是涉及到人與人相處的事,能如魚得水的必然是個相當了解自己的人。推己及人、將心比心,自己能想到的,要知道別人也能想到,別太高估人和人之間的差異性,人其實大多時候都很相似。
促成人和人之間的融合,需要犧牲掉自己的一部分東西。人們不能想著要從別人身上拿點什麼,但又不願犧牲或付出身上有的東西。就像做生意買賣,不能不付錢就拿走別人的商品,這叫「搶」跟「偷」。沒有得益的事是不會促成任何交易成功。同樣地,人與人相處必然要雙方適時付出和犧牲,例如時間、心力,這樣相處才能更融洽,關係才能走更遠。
最好的愛情,莫過於「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這才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