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內閣批准豁免徵收綠地土地及房產稅

泰國內閣批准豁免徵收綠地土地及房產稅
【法促會新聞中心】財政部發言人蓬猜透露,內閣會議批准豁免徵收綠地的土地及房產稅部級法規草案,並對綠地和綠地上的房產做出明確的規定。綠地被視為是閒置或未根據其狀況使用的土地,將被徵收高額稅,因此過去有人將綠地轉為農業用地,以便以較低的稅率繳納稅款,這樣的綠地對環境和生態具有價值和好處,特別是其有助於吸收和儲存二氧化碳,並有助於減少土壤和海岸侵蝕問題。

上述關於豁免綠地土地稅的規定,規定土地必須是以植被覆蓋為主要組成的土地,對環境有利,或者利於人民生活或生活質量的生態,在整個財政年度具有以下特徵: 1、根據泰國標準,向農業與合作社下轄的林業和農業減排溫室氣體管理委員會登記自願減排、吸收和儲存溫室氣體。特別是符合自願溫室氣體減排法規的項目,比如新造林和森林恢復項目,以及符合海洋和沿海資源廳廳長公布標準的紅樹林。有資格免徵此類稅的土地不得用於營利,除非是銷售經溫室氣體管理機構委員會認證的碳信用額轉讓。該規定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希望能在2018-2037年國家支持保護並增加綠地面積的戰略下幫助減少清理綠地問題。

內閣會議還批准免徵捷運道路綠地土地稅法規草案,目前根據曼谷及周邊地區發展公共交通軌道系統的總體規劃(M-Map),鐵路局將開發14條捷運線。而目前減免捷運交通稅負與其他國家的軌道交通並不一致,因此有必要進行修正和改進,並包括車站內的信號控制系統機房和通訊設備機房,以及乘客等候上下車的站台,以給予免徵土地稅。該法案從2025年1月1日起生效,有助於減輕捷運營運商的稅收負擔,以及包括曼谷在內的地方行政機構在內3家國營企業,即曼谷市政府、泰國國家鐵路局和泰國大眾捷運局。

內閣還批准了減少土地和建築稅的皇家法令草案,以支持自來水廠,因為目前自來水廠沒有像其他諸如發電廠一樣獲得減免稅收,對自來水廠和製冰廠所在的土地和使用的建築物土地給予減免50%的稅。該法案從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利於減輕土地稅負擔,並降低自來水工廠企業的自來水生產成本,包括政府、私營或合資的自來水廠、地方行政機構、村一級自來水廠,按照目前發電廠的減稅標準執行。

財政部發言人補充道,有興趣這可在該法律生效後查看額外的土地和建築物稅減免的消息信息。財政部將於內政部協調,以供地方行政機構了解和遵守該法律的執行,以在2025年提高徵收土地稅和建築稅的效率。
(泰國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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