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前商長汶嵩獲特赦減刑 假釋出獄

泰國前商長汶嵩獲特赦減刑 假釋出獄
【法促會新聞中心】穎拉政府時期商業部長汶嵩作為大米典押舞弊案被告之一,在鋃鐺入獄6年後獲得國王陛下特赦減刑,將在2028年4月21日刑滿,由於符合假釋條件,在佩戴電子腳鐐後於2日獲得釋放。汶嵩表示,他準備在今天前往清萊府,之後會在4日向當地行為監控辦事處報到。

據悉,司法部假釋委員會在上周召開會議,審議並批准大米典押舞弊案被告汶嵩予以假釋,他作為該案的被告被判處有期徒刑長達42年,但在多種機會條件下獲得國王陛下多次特赦,促使其符合假釋條件。12月2日,負責人在為汶嵩佩戴電子腳鐐後,將其從刑務廳醫院釋放並進入假釋階段。至於剩下的刑期,汶嵩須配戴電子腳鐐長達3年5個月。

汶嵩是穎拉政府時期的商業部長,在大米典押計畫中給國家造成巨大經濟損失。據數據顯示,穎拉政府時期推行的大米典押計畫造成經濟損失2866.39億銖,而時任商業部長汶嵩的政府對政府(G2G)大米銷售舞弊行為則造成187.43億銖的經濟損失。當時從農戶手中收購的大米有1330萬噸,但實際出口到國外的數量不到100萬噸,導致庫存還剩有1300萬噸左右。汶嵩因此被判處有期徒刑42年,2018年入獄,在連續獲得國王陛下特赦後刑期只剩餘 10 年,並將於2028年4月21日刑滿。

據悉,汶嵩現年64歲,在服刑期間屬於「優秀囚犯」,在2021年獲得首輪特赦減刑剩餘16年,隨後在同年獲得第二輪特赦減刑剩餘10年。

無論如何,汶嵩即使獲得假釋出獄,但仍然在行為監控廳的監控之內。刑務廳廳長薩哈甘表示,前商業部長汶嵩因大米典押舞弊案在2018年入獄,刑期為42年,在持續獲得特赦後刑期剩餘10年,將在2028年4月21日刑滿。強調汶嵩確實符合假釋條件和要求,即已經服完三分之二的刑期,任何囚犯或犯人被假釋都是很正常的。在考慮是否給予假釋時,必須將名單提交給刑務廳管理人員,這是刑務廳的正常規定。

「假釋並不意味著刑期結束,這只是暫時的釋放,必須看看囚犯符合哪些懲教規定,例如是否已經服完三分之二的刑期,或為指定的老年人。至於佩戴電子腳鐐,則有疾病、健康需求或其他原因等考量,囚犯在假釋期間不會潛逃,且有不離開指定區域等一般條件,如不會出國、不參與政治活動。」薩哈甘說。

獲得假釋後,汶嵩從當天早上10時離開刑務廳醫院,並向行為監控官員報告將申請前往清邁府,在12月3日動身,12月4日向清邁府行為監控辦事處報到。(泰國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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