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我的含冤莫白

         我是一名前教師,實在無法忍受一名校長對我的指控,但校長只是口頭說,如我有真憑實證,我一定會投訴這個校長。

          在元朗一間中學做了一年,校長跟科主任觀課三次,一次及格,兩次不及格,但第三次的觀課評表從來沒給我看過,只是話帶不出中秋節的意義。我清楚記得,我有說明中秋節的意在於人月兩團圓。但是科主任聯同校長一起說我這樣那樣。

          另外,科主任說我的教材有問題,但一直以來沒有告訴你,學校有查簿,教育局也曾派員看過我的教材,都不發現或指出問題所在,一直到跟我談續約時才告知教材有問題。這真是讓我感到很委屈。

          我曾經寫信向工會和教育局作出投訴,但不得要領。加上最近董之英漏報足球比賽事件,校長將所有的責任推向前體育科主任,我木想告訴大家,校長"屈"人只是冰山一角,他們以為離職教師不會出聲,害怕會被針對,影響未來工作。

          最離譜的一件事,是學校不跟你續約,竟然要教師自行寫離職信,辭職信應該是自願寫的,僱主不應該叫人寫辭職信辭職。教育界的黑暗無理,處處可見。期望教育局正視校長們操守的問題,嚴打山寨王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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