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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是一種罪嗎?】

我想看了標題的人都會覺得:
「怎麼可能是罪啦,哪條法律說窮犯法了。」
但我想說的不是客觀事實,是一種主觀感受
【罪惡感】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這種感覺
比方說,你說過要減肥但卻買了一杯飲料
或者是,說過要環保但卻偷偷亂丟垃圾
當然還有,說過要戒菸但卻偷偷抽等等
但這些罪惡感都是基於自我約束
我今天要說的是不太一樣的罪惡感 

我們家曾經也是中產階級,爸爸算是高管,
媽媽是全職,好像也有做小生意,
雖然那時我還沒出生但聽著曾經的成就,
多多少少還是嚮往的,
姑姑們也是有做生意的人,基本上都算中產,
但似乎好日子到頭了 

爸爸公司破產,卻因為所謂的兄弟情始終不願意去其他公司發展,錯過了台灣黃金時代,
期間學了很多其他的東西,但最後選擇了作人力,也是那時候媽媽懷了二姐,那時候的人力足夠支撐家庭,畢竟物價便宜,面額還大,
但隨著我和妹妹的出生,和老闆的惡意拖欠工資,逐漸無法在台灣本島生存下去,我們回到了家鄉(蘭嶼) 

在蘭嶼的日子真的過得很快樂,很純樸,畢竟是原住民,過的都很不錯也很樂觀,但或許是爸爸接受不了自己失敗,開始酗酒、家暴,那時候我才五六歲,那時候媽媽撐起了整個家,開小商店賺錢養家、保護我們、還要保護自己,我的媽媽根本是超人,但爸爸不喝酒的時候人很好,很溫柔,很溫暖,很高,很帥,常常會抓龍蝦,海膽,飛魚,鮑魚,各種好吃的海鮮回來,小時候二姐最期待的就是爸爸什麼時候回來,二姐常常在下雨天的時候站在大門前等爸爸,用娃娃音對著大海說:
「下雨~下雨~爸爸回來了~」
也不知道是父女同心還什麼原因,爸爸還真的從海中回來了,而我小時候最喜歡的是爸爸幫我抓癢,家鄉的環境很好,但好到很多蚊子,
那時候夏天最喜歡的就是吹著電風扇,睡在爸爸旁邊幫我抓癢,我很快就睡著了,
但直到有天,媽媽說:
「你們要不要去台灣玩呀」
我馬上就答應了,
因為我不知道我們可能會不回去了,
大姐和二姐知道真相,選擇不去,
可最後大姐和二姐還是上來了台灣,
之間發生了一下就學問題,
造成二姑姑與媽媽的隔閡,
上來後也沒有想像中過的好。 

我上國中的時候,是我人生中最痛苦的日子,那時候,大家都愛打傳說,可我沒有手機,沒辦法融入,國中也很多名牌,我買不起,只能穿着國小衣服和別人送的衣服,所以總是太小或太大,那時候我才開始明白甚麼叫有錢,我開始自卑,想著為什麼我們家很窮,為了掩飾自卑,我開始吹牛,我唯一說過真實的就是:「以前我家常常吃龍蝦、鮑魚、海膽、等昂貴食材」我同學不相信但我很享受拿事實打臉他們的感覺,也是那年,我的超人媽媽,離家出走,在我最需要家人的時候,媽媽離開時我總是獨自騎著腳踏車回家邊騎邊哭,那時候我想著:「我好想抱著媽媽的腰坐在她的摩托車上回家。」媽媽走後爸爸的不可理喻造成我們之間的冷漠,(我說的話你選擇不聽,把沉默變成你的武器,怎麼就開始了戰爭,雙方居然成為,敵~~~人。)
不好意思突然想到這首歌,很貼切我與爸爸的關係,我們跳回來,
國中的我總是翹課,因為不想面對爸爸,我只能到附近的便利商店待著,那時候真的很窮,我只能用十塊錢買一包科學麵,配關東煮的湯,我湯都裝很滿,麵也泡很久,軟軟爛爛的,因為吸水而膨脹,這樣吃起來很有飽足感,但我卻會因為多買了一包科學麵或一瓶十元的泡沫綠而感到【罪惡】,這種罪不是一種,包含了很多,亂花錢的罪,沒有留給妹妹的罪,還有來自窮人身份的罪等,明明飲料是甜的,喝著喝著就苦了,湯也因為眼淚而越來越鹹,我不知道這這到底是不是錯,也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明明不應該錯,可是對我來說我就是錯了,面對他人的幫助,對我來說也是罪,一種濫用資源的感覺,我認為我並沒有資格和能力承擔這份幫助與人情債。 

上了高中,值得高興的是我們有了低收補助,媽媽也回來了,但媽媽好像不是我的超人了,
有了低收的日子過得確實好很多,但潛藏在腦子裡的窮還是讓我好有壓力,我和朋友出去玩時,真的很擔心錢的問題,我的朋友安慰我,說有空在再還就好了,我也知道,但就是欠不起,雖然有低收補助但不知道為什麼低收補助有時候突然少幾千塊或者沒下來,,我問我媽媽,媽媽和我說,可能是政府預算還沒下來吧,也說過也可能你密碼外洩被盜取,我當時很害怕,之後都掐著撥款下來的時候,全部拿走,但學校的提款機只能領錢千鈔,所以當時發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小偷居然能匯款將我剩下的幾百塊領走,我那時候想說:「這小偷該不會比我都窮吧?這也要拿」
直到園遊會那天,要花錢的時候,我去提款機取,卻發現我的帳戶沒有錢,我叫媽媽匯款進來,我想要買東西,雖然說是領了兩千,但實際上當天我只花了不到一百塊,但還是很浪費就是了,我那時候回家才知道,原來是媽媽一直再領我的錢,我想說你可以和我講啊,為什麼要這樣,難怪之前我全領走的時候,家裡都只吃泡麵,之後媽媽確實沒偷拿了,需要的時候也會用借的,但似乎家裡還是沒好轉,因為那些錢都是媽媽用來還高利貸用的,我很震驚,很驚訝,我的超人媽媽,怎麼會做出這麼不正義的事情, 

到了今年暑假,我得知媽媽因為詐騙案要進監獄後,我實習完要回家了,我問我媽可不可以載我,我媽媽二話不說的就答應載我回家,我坐在摩托車後座時媽媽問我:「要不要買麵包,要不要喝飲料。」我想起國中那段媽媽不在的時候一樣,那段騎著自行車卻想着讓媽媽來載我,抱著媽媽的腰一路騎回家,我開始產【罪惡感】原來媽媽還是對我好,明明只是一個再簡單不過的物質需求,對我來說依舊奢侈,媽媽始終知道我愛喝檸檬紅茶,喜歡吃巧克力麵包,始終記得我說過:「媽媽,我覺得你騎摩托車很有安全感欸,開的慢慢的,我還可以抱著你,讓我上學很累的感覺都放鬆下來了」原來我的超人媽媽不是不在了,只是失去了【超能力】,也是那天我想寫這篇故事。 

所以窮是一種罪嗎?
可為什麼我會有罪惡感呢?
明明買的不是包包,只是巧克力麵包,
買的不是蘋果手機,而是檸檬紅茶。
我真的很希望有某一天,
我能夠堅定的說出, 

【『窮』不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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