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的旅居,自由感受曼谷!》第十九天(1)
本来以为昨天逛了那么久、花了那么多精神和脚骨力,应该会累得没活说,晚上睡得像头死猪,结果还是睡到半夜便起来了。
真的很奇怪,我全家人都喜欢睡觉,尤其是我。
从小我都不知失眠为何物,还很奇怪怎么会有人失眠。经过一整天活动应该很累,很想要休息。
其实失眠真的完全不好受。
有时候心情不好,或者有事情担心睡不著,自然会觉得难过;但无端睡不著,又不是发生过什么不开心的事—我昨天去血拼完,也看了这么多好东西,且是在这么著名的市场,怎么会不开心?心和脑袋里空荡荡,无论想什么都很精神,连骨头都躺到痛,就是无法入睡。
真想有人一棍打晕我。
我在便利店(不是香港的便利店,有我也不知道)见过令人睡得好些的药,不是安眠药,好像叫褪黑激素,但我没有试过。
虽然很难受,但我没想过用药物去帮助;不过有时候发脾气也想过去买安眠药。因为即使终于睡著了,还睡了正常的长度,起来也是不精神的,人还是恍恍惚惚,看看电视还行,但理解力很低,魂魄像是失了一半。
我称这为「无效时间」—人是起来了,但什么都做不到。
在香港,我会起来上上网,有时可能会写写东西,或者看看漫漫画。
现在也一样,我起来便会看漫画。
我挺喜欢看《天真与闪电》,或者叫《甜蜜稻妻》,但这两个名字很是奇怪,可以说书中的主角之一䌷希天真,但跟闪电有什么关系?至于后者更令人摸不著头脑,䌷希的妈妈早便过世,爸爸也没有再娶,至于跟学生的结局也没明确交代,哪来的「妻」?虽然作品挺甜蜜,但跟「妻」没关系。
不是说一部作品的名字很重要吗?要贴合主题、点出主旨和吸引读者等。
我喜欢动画版,画风比较漂亮,配音也好听,但我这次把漫画看完了。
吸引我的原因当然是那父女情。就像《爹地最讨厌》。(忘记了的话快点去重温啦。)
我很喜欢边吃著从夜市买回来的蛋卷一边看。这个可以过过口瘾,稍为填一下肚子,却不会太饱。
为什么这种时候不看影片?在香港我会的,但我很坚守一个原则「不能吵到人」,我不睡别人也要睡。虽然在这里我一定会戴耳筒—到底叫耳机还是耳筒?大家明白是什么就好啦。但我的心还是不想有吵的感觉。
通常天亮了五、六时我便会真的累了,睡到下午三、四时起来,但还是很累。
其实我不想的,不过生理时钟好像惯了这样,到了半夜又精神。
(回到香港后,我这个情况维持了一段时间,后来有天很忙,又要写作又要制作影片,晚上便睡得很好。)
有时到了晚上十一、二时我会百无了赖地上网乱逛,其实没有想看或吸引的东西,但因为有时吃了点东西太饱不想睡。我发现如果这种时候不上网改为看书似乎更容易入睡,因为上网看影片我觉得很被动,而书是要主动理解,脑力和精神会消耗得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