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高鐵一期兩個合約延長土建時間
中泰高鐵一期兩個合約延長土建時間
【法促會新聞中心】泰國國家鐵路局董事會同意延長中泰高鐵一期項目2份合約的土木工程施工時間,以補償交付施工區域延遲的問題,這2份合約包括:合約4-3(納瓦那空-班坡),延長163天,至明年1 月;合約4-4(清拉諾維修中心)延長355 天,至2026 年8 月,且規定承建商無權要求進行任何額外賠償。
國家鐵路局副局長阿喃透露,在上月23日召開的國家鐵路局董事會會議上,通過決議批准延長並修改中泰高鐵一期項目曼谷-呵叻段的土木施工合約,一共 2 份合同,即合同 4-3,納瓦那空-班坡段土建工程;合同 4-4,清拉諾維修中心的土建工程,以補償向承建商交付施工區域延遲的問題。
據悉,合約 4-3納瓦那空-班坡段的土建工程,全長23 公里,投資預算 115.25 億銖,由CHINA STAT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THAILAND) CO., LTD.、A.S.ASSOCIATED ENGINEERING (1964) CO., LTD.、NAWARAT PATANAKARN PUBLIC COMPANY LIMITED作為承建設商,請求將合約期限再延長163天,即從今年8月13至明年1月23日結束;該合約的累計完工量為31.560%,延遲67.190%(按計畫應為98.750%)。
但上述合約的施工協調計畫必須進行調整,以符合合約條件;承包商無權要求任何費用、賠償或福利;以及不包括施工監管顧問(CSC)和項目管理顧問(PMC)的費用;與國家鐵路局不存在任何利益損失,也不會對其他項目的營運造成任何影響。
合約4-4清拉諾維修中心的土建工程,預算65.73億銖,由ITALIANTHAI DEVELOPMENT PUBLIC COMPANY LIMITED作為承包商,請求將合約從明年9月10日延長至至2026年8月31日,共計355天;截至今年4月,累計工程量為10.444%,延遲53.326%(按計畫應為63.770%)。
同時要求承包商準備一份與工期延期日期一致的詳細施工計畫和工作計畫(Working Programme),並按照後續步驟進行提交;承包商無權要求所取任何費用或補償或福利,以及包括施工監管顧問和項目管理顧問的任何費用;與國家鐵路局不存在任何利益損失,也不會對其他項目的營運造成任何影響。
此前,國家鐵路局董事會已決定批准將泰中高鐵土木工程合約3-2(目列和蘭達空隧道)的施工時間延長431天,該合約全長12.23公里,預算42.79億銖,從今年4 月3日到明年6 月7 日結束;空派隧道蘭達空施工區域由NAWARAT PATANAKARN PUBLIC COMPANY LIMITED 作為承包商。(泰國世界日報授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