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泰国内阁敲定捷运项目房地产征地部级新规

泰国内阁敲定捷运项目房地产征地部级新规
【法促会新闻中心】国务院副发言人乐诰女士透露,内阁已批准一项新的部级法规,即具体规定捷运建设沿线房地产留置权补偿的标准和方法,以减轻民众的疾苦及维护公平正义。
 
国务院副发言人乐诰女士表示,泰国大众捷运局建设项目的实施需要征用沿线居民高于地面或水面的空间来进行项目建设工作;上述房地产的所有者已要求大众捷运局在使用房地产的情况下考虑对该房地产实行留置权,而不是征用,因为在捷运局使用房地产的情况下,导致业主能够比平常更少地使用到自己的房产空间。
 
即不一定要通过完全征用以获得整个房产所有权的方式。虽然业主仍然可以使用该房地产,但已无法完全正常使用;因此,规定新的征用标准,以减轻民众的疾苦,并节省用于支付征用补偿的预算。
 
由于还没有任何相关的部级法规,以确定补偿金额的标准和方法。因此,交通部认为应制定确定房地产负担补偿的标准和方法,以减轻民众的疾苦,让他们获得适当和公平的补偿,以减轻他们的房地产负担,用以代替完全征用土地。内阁会议决定批准由交通部提议的部级法规草案原则,规定泰国大众捷运局建设项目沿线关于房地产地面或水上留置权补偿金额的标准和方法,并送交法制委员会办公室审议,然后再实行下一步工作。
 
对于部级条例草案的要点,例如:委员会在确定补偿时将使用土地价格作为考虑标准,以考虑价格、面积、位置、条件和使用性质,包括确定补偿之日市场的正常交易价格;为征收土地税和建筑税而制定的政府土地评估价格;房地产的土地规模、位置、条件和使用性质;该土地附近的土地利用状况等。
 
「为了顺利、有效地贯彻该部级条例,有关部门须不断提高认识,并在第一时间告知民众,透过制定此类标准和方法的必要性及获得的好处。」乐诰女士表示。(泰国世界日报授权)

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