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天主教徒必须反对同性婚姻?
近年,同性婚姻的议题开始在香港有发迹的迹象,例如在2021年 ViuTV 推出了他们自家制的 BL(Boys’ Love)剧集「大叔的爱」,当初笔者并不愿意观看这套剧集,因为内容涉及同性恋议题,但最后笔者当此剧集为搞笑剧集,所以先至会观看一两集。
笔者身为一位天主教徒,反对同性婚姻是对圣事的捍卫。
同性恋议题是一直存在,而且不能逃避。天主教在整个传统教导里一直有清晰的思路 — 同性恋性行为是大罪(见十诫第六诫 — 毋行邪淫),然而在世界各地却不断出现神职人员为同性伴侣主持结婚的现象,尤其在改革派当中。
天主教会一直坚守吾主耶稣亲赐的七项权柄,当中便包括婚姻圣事。婚姻圣事的核心便是夫妻结合、繁衍后代,这也是天主教眼中婚姻的目的 — 透过可见的男女交合和繁衍,反映无形的天主的爱,也是象征整个教会作为基督的新娘「许配」给作为新郎的基督。这是属于一种奥迹,也是圣事层面。既然是圣事,亦即婚姻与弥撒、告解等一样,都是「必信必遵」,而且是天主施恩的媒介,不容更改。弥撒不能改由平信徒主持,告解不能改为由修女赦罪,同样,婚姻不能改为容许同性的结合。而作为天主教徒,圣事是教会最尊崇的敬礼,是天主给整个教会的礼物,是透过可见的敬礼来走向天主,正如耶稣基督降生成人,取了人的肉驱,成为天主可见的血肉肖像。圣事也是这般道理。
故此,圣事和圣言一样均是天主教徒应最珍重的,也必须在遭受指控和攻击时,作出捍卫。一个天主教徒可以不热心于个别的灵修方法,但不能不热心于圣事,否则与新教徒无异。
同性婚姻为何不能被婚姻圣事所接纳,此处不详述之,请参阅天主教教理。但在牧民层面,则必须对同性恋者给予尊重和体谅,但也不能赞同「同性恋生活方式」。
「Gay」是指同性恋的生活方式,包括同性婚姻、同性性行为。「Homosexual」是指同性恋倾向,但不代表他一定会有行为。
然而同性恋倾向本身并非大罪,这是肯定的。世人因为原祖堕落而「失序」,罪恶进入世界,使人本质上出现罪恶的倾向,大罪的定义是在于服从诱惑而明知故犯,但不代表有倾向也是大罪。正如就算是同性恋也好、异性恋也好,也有其他的罪恶倾向。天主真正厌恶的是罪恶的生活,而非罪人本人。只要愿意度天主喜悦的生活 — 贞洁,同性恋者也能透过克服自己的困难而走向天主。
一个人有同性恋倾向,很多时候并非因他明知故犯而为之,而是环境因素。对这些人而言他们并没有自由地选择自己的性取向。为此这就是他们的十字架 — 他们不能结婚,不能繁衍。的确,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软弱,都有自己的十字架。在这点上,同性恋和异性恋是平等的,两者都必须遵守贞洁,两者都不能滥交、两者都不能手淫。故若一个同性恋倾向的人,但他不过著同性恋生活,愿意贞洁,愿意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是不应该排斥在教会外。同性恋者有愿意贞洁的人,异性恋者也有滥交的人,重点不在倾向,而是生活方式。
故天主教徒不应歧视他们,正如基督不会歧视罪人一样,应该保障他们不会因自己的性取向而遭受不公平的对待和眼光。但万一到了圣事层面,就必须承认,婚姻只允许男女结合。
夫妻之间该互相保护,基督的新娘 — 教会,应该全力捍卫作为的新郎的基督 — 圣事的神圣性。
已故内地凤翔教区的首牧李镜峰主教曾经说过:「现在,我们的时代,信仰发生危机:无神思想、异端邪教、自由主义、享乐至上、道德沦灭、离婚再婚、同性婚姻、性解放等等,都是我们时代的现实,都是教会需要面对的挑战,怎么办?那就只有听从耶稣预许的『真理之神』来指引,走宗徒们走过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