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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的旅居,自由感受曼谷!》出发前(6)

(如果阁下是很聪明,或是有过经验,就请去看别的文章,不要在这里浪费宝贵的时间。我现在很讨厌那些键盘侠,批击不只,还用很难听的话表达。如果真这么有料,又不见这些人写篇文章出来教导一下世人?很多人都没经验,是第一次,踩了坑当然不开心。

网文、网民其中一个功用是把自己的经验分享出去,而不是去骂人。

当然他们不爱写也无可厚非,但不要自顾自地扮演正义朋友。不爱看便滚吧,又没有人迫他们看。)

首先总额是以整个旅程计算的,以我这例子就是总数两个月。跟电话、上网费一样,是月付,但一停用便是以整个合约来计算。

所以无论如何,入住前一取消,即要付一个月。因为首30天是不退款的,除非是入住前30天取消。

而据我的印象和理解,11月15日和过后(并非因为入住了,所以字眼令人很不懂)的30晚是不退款的,即是说假设我11月17日有事要离开了,是由17日往后的30晚都不会退款,而这30晚后,余下不足30天,举例说余下两星期,都不会获退款。

即是说,只要过了11月15日下午2时,两个月的住宿费都不会退款。我觉得第二条基本上是废的,除非住三个月。至于11月17日之内取消会不会有退款,我不知道。我觉得保险些当没有。

条款就是这样理解了,详情当然以客服解释为准。

 

接下来便是说我的感受,不想看、喜欢骂人、怕负能量的请移玉步。我有很多精彩小说,世界上也有很多好文章,不用停留在这儿。

首先,因为这真的是我的第一次。

我觉得Airbnb这些条文写得挺差劲,很不明不白。如果能加些例子就好了。

其实日期根本没关系,除非真的住起码三个月。他们这样,好像以月份来看,第一月的情况是这样,第二个月则是这样,实情则不是这样。这样除掉「头30晚、尾30晚」,跟第几个月根本没关系。如果只用文字表达,加日期很是疑惑,真令人以为是以月份为单位。

我一直都觉得,文字和语言是用来沟通的,只是单方面认为自己表达得很好是毫无意思的。难道只是写给自己看吗?对方不明白的话就等于垃圾。我很怕那些在「自high」的人,还以为是别人有问题,其实是自以为是,不去改进。

当我看著那张收据时,看到第二月未收的租金叫「退款refund」,因为只付过第一月的租金,也不知道是以全个预订期来计算,满以为付过的钱会退回来—不付又怎么退?

我觉得真的很混淆。

而令我最最最不满的是付了钱才知道「真相」。之前也说过,我是付了钱才知道有额外收费;我现在在住的这家也是,付了钱,房东传来住宿规则和明细才提「可能会有噪音」!我几乎粗口也出来!我这次「出走」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我家的环境变得很吵!

虽然说做生意的都会隐恶扬善,但我真有种中伏的感觉。诚信不重要吗?我相信没有人喜欢光顾这种人和地方,也不喜欢这样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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