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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共业除罪化

历史共业除罪化

特别费的支用,系出具领据或搜集发票加以核销,乃是沿袭长年来官场陋习。而主管的特支费,实际上是一种「实质的补贴」,主管只要拿出发票,即可报销,并不追究发票的来源。

蓝绿天王如王金平、吕秀莲、苏贞昌等众口同称此乃所谓「历史共业」。乃源于法律规定与实际作法之间的落差,因为官员若有不慎行事,均有误蹈法网之虞。演变至今,有人检举便出事,无人检举便没有事,选择性与针对性之作法,实已破坏「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公平原则,和依照往例核销的「信赖保护原则」。

特别费既为历史共业,解决之道,不在惩罚无意间触犯的人,而是要整饬法制,方为正本清源之道。如今蓝绿互控,意在政治斗争,并非追求事实真相惩治不法,因此应该立即休兵,共同推动特别费案除罪化,同心协力拚经济,为民众谋福利,才是朝野政党负责任的当务之急!(本文2008年7月18日 刋登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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