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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東部經濟走廊發展第二階段計畫獲准

泰國東部經濟走廊發展第二階段計畫獲准
【法促會新聞中心】國務院消息透露,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委員會已批准2023-2027年或第二階段東部經濟走廊(EEC)發展綜合計畫草案,下一步將提交至內閣會議審批。
 
該委員會召開會議,批准第二階段5年EEC發展綜合計畫草案的各個事項 ,認為除了綜合計畫外,還應該有一個關於處理老齡化社會問題的明確行動計畫。並且提議調整指標和目標,更加明確地解決問題和障礙。
 
同時,增加了潛在人口指標和社區可持續性的指導方針,以及關注火車站和機場之間有大量火車站的問題,可能會影響火車無法全力加速。應該保持EEC項目的明確性和連續性,為外國投資者建立信心,並讓所有相關的政府機構與學校合作,提高勞工的技能。
 
EEC政策委員會秘書長朱拉博士提及第二階段EEC發展綜合計畫草案時稱,該草案的細節仍然依照EEC政策委員會考慮的目標,只是額外增加了根據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委員會決議的部分內容。
 
第二階段EEC發展綜合計畫草案的實施期限為5年(2023年至2027年),延續自2017年至2022年實施的第一階段計畫,已經批准投資價值超過2兆銖,尤其是基礎設施建設。
 
根據計畫,規定2023年至2027年的指標和目標值,促進實際投資額增加5000億銖,即平均每年1000億銖。EEC地區的生產總值平均增長6.3%,該地區的人類成就指數平均增長2%。
 
針對第二階段EEC發展綜合計畫下的工作,規定5個主要事項的操作指南,即:1、促進發展現代且環保的經濟活動,提高國家的競爭力;2、為吸引投資創造合適且有益的環境;3、創造完整的基礎設施,增加公共交通旅行,增加現代化的鐵路和水路運輸,並充分提高公用事業系統的效率;4、發展城市,使其具有國際現代化,宜居且安全;5、提高EEC地區社區和民眾的生活質量,適應未來可能發生的變化,包括數字技術、自然災害、新出現的疾病災難和人們的行為。(泰國世界日報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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