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总统候选人不应该忽视人权议题

人权立国声中,台湾有史以来的第一次总统候选人电视辩论会,竟然没有人权议题,亦无人权组织获邀担任提问人,令人遗憾。如果是主办单位的疏忽,尚情有可原,若是候选人的疏忽,实为不可原谅。莫非政治人物「口中有人权而心中无人权」?希望第二次辩论能及时补救。

第一场辩论会中,关于司法改革的提问,有媒体认为两位候选人的回答似乎不够专业、不够深入。但对律师出身的陈水扁「实问虚答」之表现让提问人更觉失望。对于司法改革如何维护审判独立?如何早日让全民得到及时而公正妥适的判决?司法院组织法、法官法、法院组织法、公务员惩戒法等修正草案何以在立法院无法完成立法?是法案本身有欠周延抑或其他原因?尤其将来修宪、制宪是否会影响司法院的定位或组织架构,司法院组织法有无配合修宪制宪进程之必要?甚至面对各界的质疑有无再举行全国司法改革会议之必要?法院积案如何尽速清理?司法人员风纪如何整饬?法官或检察官不适任者如何淘汰?刑事诉讼法新制实施有无外界疑虑「正义向富人倾斜」之问题?都有待深入探讨。我们希望两位候选人把问题「讲清楚说明白」,让通过的法案能够周延。

司法改革非一蹴可成,应该是一个持续性的工作,可否参考日本司法改革政策形成的正当合法化,正式制定「司法制度改革审议会」(平成十一年六月九日公布)使司法界因近年来司法改革呈现老、中、青三代法官尚存在有待沟通的代沟、意气与主见能够整合。否则连司法同仁内部尚且存在歧见之法案与政策,又如何能期待将来执行时能够同心协力?法治国家任何政策、任何改革都必须有宪法或法律根据,始能取得合法化,执政党有义务与在野党充分沟通合作。(2004/2/16刊登台湾法律网)

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