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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人民当家作主
政治是一种冲突的现象,也是一个整合的过程,这种冲突在任何人类社会皆无可避免。政治的目的即在于透过「非暴力的形式」协调冲突、整合歧见,达成谅解与妥协,进而促进国家社之真正团结,也唯有经由此一过程,才可能建立一个真正民主、和谐、理性、统一的社会。
两位总统候选人进行两场电视辩论会,有其历史性的意义,对二人而言是一大考验,对广大人民而言,却是一大福音。两位候选人人格特质、政见的冲突性与差异性,提供选民协调冲突、整合歧见的机会。尽管总统天纵英明,若未经民主的洗礼,获得选民的认同与支持,永远不可能成为人民的代理人。所以辩论会是透过「非暴力的形式」协调冲突、整合歧见的过程,真理愈辩愈明。
我们既然要迎头赶上西方的民主政治,首先必须认清民主政治的真谛,不在贯彻一成不变的官方主张与立场,而在于确保人民与政府意见沟通管道的畅通;并不在强调政府「统治的功能」,而在于发挥人民对政府「监督的作用」。也不在于压制社会不可避免的异见,而在于疏导各种势力之间的冲突,使政府、政党自我约束在理性非暴力的范围之内。因为,政府是人民的代理人,可以随时更替、公开批评的,与国家之存亡是两回事。为了顺应民意而更替政府,若对国家人民有利,人民的幸福、国家之安危,均应操在人民自己手中,而不是由政府越俎代庖、为所欲为。
无论是「选总统」或是「投公投」,不仅要相信台湾,更要相信人民,要让人民当家作主。台湾广大的人民,如你不能统治你的国家,至少你要能统治你自己!(2004/2/23刊登台湾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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