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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的司法地平線

如果你認為法官是神,對不起,你錯了,因為法官是人不是神。如果你認為法官不是神,很抱歉,你也錯了,因為法官雖然不是神,卻在做神做的事,在俗世中法官權大位尊可斷人生死簡直是神的化身。

正當臺灣西部、南部兩地檢察署多位檢察官被捲入「喝花酒」醜聞案,及疑似「婚外情」的花心案,法務部忙得不可開交之際,東部法院有男性法官在澎湖法院任內驚爆疑似性侵害女助理事件。儘管有人懷疑這是檢方「故意放出來的消息」,意圖將檢方「花酒」的焦點轉移到院方「花心」的事件上,社會大眾莫不認為,只要違紀屬實,無論消息來自何方都要檢討。但司法官中少數害群之馬,的確讓人民心目中有如太陽的象徵墜落在地平線之下,令人惋惜又痛心!

台中有部分檢察官集體到金錢豹酒店喝花酒疑案,已讓法務部長陳定南公開道歉,卻未見當地檢察署,職司司法人員風紀的政風主管和首長勇於認錯,忍心將部長推上火線,在立法院遭立委連番砲轟,對陳部長而言真是情何以堪!更連累了全國絕大多數默默耕耘的優秀檢察官。只不過這把火,也不出數日,就延燒到看似四平八穩、風平浪靜的法院,同是司法官的法官,也傳出對女性助理性侵害的案件。由於該案在金門地檢署偵辦已長達半年之久,何以「湊巧」在檢察官落難「灰頭土臉」時隔海引爆出來?相當耐人尋味。

有法界人士開玩笑說,這只是把長期院檢不和的冰山露出一角而已。司法改革長達十幾年,何曾見過院檢「水乳交融」過?學界也認為,要談司法改革,首先要「整合」院檢,否則院檢「「心有千千結」、「雙頭馬車」改革方向如何一致?如何同心協力?奢言改革成功只不過是「天方夜譚」罷了。看來除非何扁總統真能找到「奇人異士」出面整合,否則司法改革恐怕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

當然也有人說,該名法官「風流天下聞」,在金門地區被控涉嫌性侵害事件,根本不是什麼新聞,被台灣本島媒體報導出來只是遲早的事情,何來檢方轉移焦點陰謀之說?這不是在院檢舊傷上撒鹽嗎?姑不論「陰謀說」或是「動機純正說」何者為是,總的來說,這些日子法官、檢察官的整體形象已然跌落谷底,成了「難兄難弟」,一些基層的司法官私底下在說,基層法官和檢察官那有什麼心結?如果有的話,也只不過是存在高層之間而已,希望彼此「不要相害」才能重建司法官優良形象。否則,這些日子男性「司法官」被社會大眾誤認為不是「花酒」就是「花心」,豈不是冤枉透頂,臉上無光。

對於司法官「喝花酒」或「性侵害」之事件,能否以「年輕人交朋友標準已不同以往」而採取開放的態度認為「莫拿幾十年前價值觀來判斷,只要無礙司法觀瞻行政權不應介入」,因此若有司法官腳踏兩條船、與未婚人同居、未婚生子、染髮、刺青、穿露背、露臍裝、穿鼻洞、連環耳‧‧‧是否可以「只要我喜歡,又有什麼不可以?」司法行政當局是否要體察時勢所趨,順應潮流,不能太八股?如果司法行政當局認為純屬男歡女愛,下班冶遊、飲酒作樂、行為和公務不沾邊,所以不以「老觀念」審視現代法官的私生活,並振振有詞謂法官從事審判作神的工作,卸下法袍也是凡夫俗子,所以仍有七情六慾,何妨讓法官也有「私人情感」和「瘋狂空間」?若完全不顧司法觀瞻、人民對司法的期待和對司法官應有較一般人更高的道德標準,恐怕會嚴重影響人民對司法官公正廉明的信賴。一旦司法風紀不彰,司法審判的公正性就會連帶受到質疑。畢竟人民無法信賴昨夜在酒店與女侍飲酒作樂,並雙飛雙宿的青天大老爺,在隔日酒意猶存升堂審案能夠腦筋清醒且心中公平如秤。更不能忍受長期接受廠商招待「打小白球」並接受提供獎金、宴飲旅遊、甚至涉及股票利益輸送的司法官不但安然無事還可以「加官晉爵」,這對如火如荼進行的司法改革無異是一大諷刺。即令沒有涉及性侵害或發生性關係,但經常在辦公室關起門來與特定女性同事密談「公事」一、兩小時,並且一路拔擢特定女同事的首長之行為,能謂為「正常」而不避瓜田李下乎?又如果孤男寡女共處一室「洽公」,女性同事穿短裙當面脫下高跟鞋與首長「洽公」能不引人「合理懷疑」嗎?這些有違常情常理的行為能夠說服廣大人民信賴司法、敬重司法嗎?如果貴為首長尚且一再利用公帑交際應酬「天天醉」,或是為了自己「步步高陞」利用法院資源打字出書「拍馬屁」,人民能相信這種司法官一介不取乎?甚至也有司法界傳聞某資深司法官到處吹噓自己天天唸經「法力無邊」,深夜有鬼現身,一聲斥喝立即退去,識者嗤為「一嘴唸經一手摸乳」濫竽司法界者,令人半信半疑,哭笑不得。在司法改革多年之後,希望一些有關司法官光怪路離的「傳聞」僅止於「飯後茶餘」的笑談而已,否則「不幸言中」,司法豈不是又要再一次的「大改革」?在國家財政負擔沈重之際,少數支領高薪的不肖司法官能否秉持良心做人辦案?固然司法官是人不是神,但既然選擇司法官為志業,就應該如法務部陳定南部長所說的,要體認司法官的特質,並要耐得住孤寂和人民高標準的要求。

當年林洋港擔任司法院長時,亦曾大力推動司法改革,當時曾說「司法的公信力就像皇后的貞操,不容懷疑。」此一典故出自羅馬時代。當時威名顯赫的凱撒,雖然令人聞風喪膽,但是他的妻子龐貝亞卻不安於室。在一次羅馬舉行節慶紀念波娜女神,依例男人必須離開家中,龐貝亞的情夫克羅迪亞趁機潛凱撒家中,不料被女侍發現,一時傳遍全城。凱薩撒立即休棄龐貝亞,克羅迪亞也因褻瀆神聖而受審。審判之時,凱薩被傳作證,竟然未對克羅迪亞有所指責,不相信與妻子有染,起訴官乃質問凱薩何以離婚,他回答:「我寧願我的妻子連被人懷疑(通姦)都沒有!」,雖然凱撒不是皇帝其妻也不是皇后,只是因為依凱撒的邏輯,如果身為皇后,其貞操連受到一絲懷疑都不被許可,否則如何母儀天下?可見名譽是人類的第二生命。

就媒體報導涉案的法官、檢察官而言,固然有些尚在調查中,尚不能斷定有無非法或不當行為,但司法獨立與司法公平正義,同等重要,當司法官的操守或行為受到嚴重質疑時,個人前途事小,可憂可懼的是失落在司法地平線下的倫理良心與公平正義,如何才能找回來? (本文2003/6月刋登台灣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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