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革新再革新
告别九十一年迎接九十二年,除祝福全国同胞新年愉快之外,并希望在新年必须对巩固民主宪政、厉行政府再造、稳定经济发展、加速司法革新及实践社会公义等五大目标,以坚定的信心,团结奋发,创造国家再一次攀登国家发展颠峰之新起点。回顾过去、展望将来,并在元月十一日司法节之际,除对全国司法同仁平日之辛劳予以嘉许之外,并愿借此机会相互勉励。笔者在去年一年中与司法院长翁岳生先生、副院长城仲模先生、法务部长陈定南先生曾有过多次面谈,让笔者充分感受到「司法人的司法情」。更让笔者懔于言责之重大,日后更当精进,为司法业务日新又新而略尽棉薄之力。在此愿就如何提振司法威信,建立法治文化,略抒浅见:
一、发扬台湾精神:要扬弃省籍观念,化解社会内部族群猜疑,避免统独不明确之方向感,建立本土意识和深耕文化,互信互谅互爱,发挥在台湾安身立命认同台湾、关心台湾、热爱台湾「台湾优先」之大胸襟、大气魄。 新台湾人应该乐观积极进取,具有博爱包容的心,立足台湾、放眼世界,兼顾现实与理想,不要把精力浪费在内部的「恶斗」上。
二、重建社会道德伦理:台湾社会在快速变迁中,传统的伦理道德规范与观念,随著经济奇迹与政治发展发生失序、扭曲、褪化、没落之变化,形成「集体挫折」的情形日益严重。在去年发生许多父不父、子不子、母不母、师不师的乱伦违纪事件,令人怵目惊心。此外艺人、政治人物私生活不检、言行粗鄙等迷乱行为,使得家庭伦理、社会秩序已然亮起警戒红灯,人类「心灵改革」「伦理道德」应随「现代化」而有新思维、新观念、新规范,摆脱功利主义的价值观,追求人类更高灵性之开展。司法更有定分止争的社化教化功能,要让司法功能彰显。

三、实现社会公理正义:「国肇始于家」,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乃至于社会教育应该结合传统与现代的价值观,使守法观念、法治精神「向下扎根」,以实践社会公义。透过宪政改革强 化宪政体制、提升民主素养;厉行政府再造以稳定经济发展,兼顾弱势族群达到均富之目的;加速司法改革捍卫民主政治,安定社会秩序、保障全民福祉,落实社会公理正义。
四、历任司法首长上任均表示有决心改革司法,而此项改革绝非阶段性,而是长期性的工程。然司法改革非从司法人内心自我检省做起,必不为功。因此,司法改革要司法人内心觉醒之后,转化为实际的行动。司法人对社会大众殷切的期盼,一定要有「具体而善意的回应」,尤其对民众殷切的期盼不能无动于衷。要把在野政党、社会各界的批评视为善意的鞭策,奋发自励。
五、司法改革不能「哗众取宠」,要本著「一步一脚印」的精神,以「快速而稳健的步伐」求取国人对司法的充分信任。因此,司法院近年来全力推动司法各项改革,在加强维护审判独立司法民主化,淡化司法行政色彩以及淘汰风评欠佳法官,均在陆续实施中。亦应从健全制度,提升法官素质及工作量合理化等方面力求改进。相信司法人必能于争取自己合理待遇之余,仍不忘奋力不懈,以清廉公正之司法回馈社会,共同建立一个安定、祥和与进步的法治社会。

六、回顾近年来司法机关致力于各项业务的革新,不论在维护审判独立,提升办案品质,检肃贪污渎职,防制暴力犯罪,以及树立良好的司法风纪等方面,都有相当之进展,激浊扬清的效果亦逐渐扩散,已使民众有耳目一新之感。然而吾人仍敦请司法首长重视历次民意调查约四成左右的「司法公信力」,希望加速改革之脚步,与日本百分之九十八的「司法公信力」见贤思齐, 毋使社会大众有「日本能,何以台湾不能?」之叹!更何况司法改革是永无止境的工程,不能满足于现状。
七、司法之兴革,不能仅局限于司法审判业务,在司法行政方面亦应全面革新力求便民,始能建立司法的清新形象。司法审判与司法行政只有工作性质之分而无轻重、高低之别。吾人乐见「强化司法、贯彻法治」、「权威的法律,服务的司法」的理念能加以落实,须知「司法是为人民的需要而产生、司法是为民众而设置,司法要在法律范围内为民众设想,致力便民工作,提供公正、便捷的法律服务,使民众信赖司法,乐于利用司法」。
八、今年六月间司法院正副院长、大法官面临「世代交替经轮传承」的提名关键时刻,无论结果如何,至盼司法人能有较一般政客之流更高不忮不求的风骨,尤其要掌握「上台靠机会下台靠智慧」的要领,善用权责树立典范。
法律的宗旨,不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法院也不是「强者的天堂、弱者的地狱」,「服务的司法」已然成为当今社会正义的呼声!改革的先声,是观念的变革,司法改革诚是一项「心灵改革」,而司法改革非从司法人内心自我检省做起,必不为功。吾人期盼司法改革的领导者,以谦冲的胸襟,摒弃政党、政治之色彩接纳社会不同的意见,并以剑及履及的精神,扫除司法的阴霾,开创司法公正廉明的春天!
总之,「时间是伟大的创造者,也是恶名昭彰的破坏者」,「时间也是一条河,一条流在人们记忆里的河,一条生命里的河」,总结九十一年度的过去,迎接崭新的九十二年;法务部与司法院之间不愉快的事务让时间使心灵的伤口愈合,使绝望的痛楚消除,也让愉悦的过往不只是空留回忆,能成为迎接未来展望未来的改革动力。切莫为未来而烦忧,应该善用现在可资运用的智慧之剑,从容应付未来,相信必能为家庭、为国家、为世世代代、子子孙孙创造更加充满希望的光明远景!吾人期待司法改革的巨轮不停的前进,而具有高瞻远瞩的全国司法改革会议,能在政党轮替之后重新检验民意再一次举行,让司法革新工程「改革再改革、进步再进步」!
(2003/6/21刋登台湾法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