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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革新再革新

告別九十一年迎接九十二年,除祝福全國同胞新年愉快之外,並希望在新年必須對鞏固民主憲政、厲行政府再造、穩定經濟發展、加速司法革新及實踐社會公義等五大目標,以堅定的信心,團結奮發,創造國家再一次攀登國家發展顛峰之新起點。回顧過去、展望將來,並在元月十一日司法節之際,除對全國司法同仁平日之辛勞予以嘉許之外,並願藉此機會相互勉勵。筆者在去年一年中與司法院長翁岳生先生、副院長城仲模先生、法務部長陳定南先生曾有過多次面談,讓筆者充分感受到「司法人的司法情」。更讓筆者懍於言責之重大,日後更當精進,為司法業務日新又新而略盡棉薄之力。在此願就如何提振司法威信,建立法治文化,略抒淺見:

一、發揚臺灣精神:要揚棄省籍觀念,化解社會內部族群猜疑,避免統獨不明確之方向感,建立本土意識和深耕文化,互信互諒互愛,發揮在臺灣安身立命認同臺灣、關心臺灣、熱愛臺灣「臺灣優先」之大胸襟、大氣魄。 新臺灣人應該樂觀積極進取,具有博愛包容的心,立足臺灣、放眼世界,兼顧現實與理想,不要把精力浪費在內部的「惡鬥」上。

二、重建社會道德倫理:臺灣社會在快速變遷中,傳統的倫理道德規範與觀念,隨著經濟奇蹟與政治發展發生失序、扭曲、褪化、沒落之變化,形成「集體挫折」的情形日益嚴重。在去年發生許多父不父、子不子、母不母、師不師的亂倫違紀事件,令人怵目驚心。此外藝人、政治人物私生活不檢、言行粗鄙等迷亂行為,使得家庭倫理、社會秩序已然亮起警戒紅燈,人類「心靈改革」「倫理道德」應隨「現代化」而有新思維、新觀念、新規範,擺脫功利主義的價值觀,追求人類更高靈性之開展。司法更有定分止爭的社化教化功能,要讓司法功能彰顯。


 

三、實現社會公理正義:「國肇始於家」,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乃至於社會教育應該結合傳統與現代的價值觀,使守法觀念、法治精神「向下紮根」,以實踐社會公義。透過憲政改革強 化憲政體制、提昇民主素養;厲行政府再造以穩定經濟發展,兼顧弱勢族群達到均富之目的;加速司法改革捍衛民主政治,安定社會秩序、保障全民福祉,落實社會公理正義。

四、歷任司法首長上任均表示有決心改革司法,而此項改革絕非階段性,而是長期性的工程。然司法改革非從司法人內心自我檢省做起,必不為功。因此,司法改革要司法人內心覺醒之後,轉化為實際的行動。司法人對社會大眾殷切的期盼,一定要有「具體而善意的回應」,尤其對民眾殷切的期盼不能無動於衷。要把在野政黨、社會各界的批評視為善意的鞭策,奮發自勵。

五、司法改革不能「譁眾取寵」,要本著「一步一腳印」的精神,以「快速而穩健的步伐」求取國人對司法的充分信任。因此,司法院近年來全力推動司法各項改革,在加強維護審判獨立司法民主化,淡化司法行政色彩以及淘汰風評欠佳法官,均在陸續實施中。亦應從健全制度,提昇法官素質及工作量合理化等方面力求改進。相信司法人必能於爭取自己合理待遇之餘,仍不忘奮力不懈,以清廉公正之司法回饋社會,共同建立一個安定、祥和與進步的法治社會。


六、回顧近年來司法機關致力於各項業務的革新,不論在維護審判獨立,提昇辦案品質,檢肅貪污瀆職,防制暴力犯罪,以及樹立良好的司法風紀等方面,都有相當之進展,激濁揚清的效果亦逐漸擴散,已使民眾有耳目一新之感。然而吾人仍敦請司法首長重視歷次民意調查約四成左右的「司法公信力」,希望加速改革之腳步,與日本百分之九十八的「司法公信力」見賢思齊, 毋使社會大眾有「日本能,何以臺灣不能?」之嘆!更何況司法改革是永無止境的工程,不能滿足於現狀。

七、司法之興革,不能僅侷限於司法審判業務,在司法行政方面亦應全面革新力求便民,始能建立司法的清新形象。司法審判與司法行政只有工作性質之分而無輕重、高低之別。吾人樂見「強化司法、貫徹法治」、「權威的法律,服務的司法」的理念能加以落實,須知「司法是為人民的需要而產生、司法是為民眾而設置,司法要在法律範圍內為民眾設想,致力便民工作,提供公正、便捷的法律服務,使民眾信賴司法,樂於利用司法」。


八、今年六月間司法院正副院長、大法官面臨「世代交替經輪傳承」的提名關鍵時刻,無論結果如何,至盼司法人能有較一般政客之流更高不忮不求的風骨,尤其要掌握「上台靠機會下台靠智慧」的要領,善用權責樹立典範。


法律的宗旨,不是一個階級壓迫另一個階級的工具。法院也不是「強者的天堂、弱者的地獄」,「服務的司法」已然成為當今社會正義的呼聲!改革的先聲,是觀念的變革,司法改革誠是一項「心靈改革」,而司法改革非從司法人內心自我檢省做起,必不為功。吾人期盼司法改革的領導者,以謙沖的胸襟,摒棄政黨、政治之色彩接納社會不同的意見,並以劍及履及的精神,掃除司法的陰霾,開創司法公正廉明的春天!

總之,「時間是偉大的創造者,也是惡名昭彰的破壞者」,「時間也是一條河,一條流在人們記憶裡的河,一條生命裡的河」,總結九十一年度的過去,迎接嶄新的九十二年;法務部與司法院之間不愉快的事務讓時間使心靈的傷口癒合,使絕望的痛楚消除,也讓愉悅的過往不只是空留回憶,能成為迎接未來展望未來的改革動力。切莫為未來而煩憂,應該善用現在可資運用的智慧之劍,從容應付未來,相信必能為家庭、為國家、為世世代代、子子孫孫創造更加充滿希望的光明遠景!吾人期待司法改革的巨輪不停的前進,而具有高瞻遠矚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能在政黨輪替之後重新檢驗民意再一次舉行,讓司法革新工程「改革再改革、進步再進步」!

2003/6/21刋登台灣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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