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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一次「全國司法改革會議」

台灣法治促進會張學海理事長在立法院會議室主持司法改革座談會

陳水扁總統誓言金融改革決心言猶在耳,但從連日各大報章雜誌熱烈討論法院尚有上百件金融案件遲延未結的嚴重情況來看,金融改革沒有法院的支持很難達成。阿扁總統在最近史無前例的在司法官訓練所演講中指出要持續改革司法,似乎意味當前的司法改革仍要加把勁,絕不能解讀為阿扁總統對三年前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毫無條件的「肯定與支持」,如果司法當局誤以為「陳總統支持司法改革」就是對三年前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的「連帶背書」,除了暴露司法當局毫無反省能力之外,恐會有誤導社會大眾之嫌。

畢竟翁院長是阿扁的恩師,阿扁總統在各種公開場合談論司法改革的績效或缺點是不便明講的,那些「檯面上的話」可千萬不能當真。不知道司法當局是否在十月三日阿扁總統在司法官訓練所史無前例的「歷史性講演」中嗅到一絲阿扁「不滿的意思」。當天阿扁的演講中說到:「然而不諱言的,‧‧但司法改革的道路依然非常的長遠」,如果當前的司法改革是「成功」的話,又為何「道路依然非常的長遠」?不是暗指「當前的司法改革距離讓人民滿意的目標還很遙遠,所以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他「話中有話」的告訴司法同仁,不要誤以為這三年的改革就算「達到目的地」不可準備就此歇腳納涼。他在演講中露骨地指控「今天一般的社會大眾對司法的公正已恢復了信心,‧‧‧但他們卻必須飽受長時間等待正義的痛苦與煎熬‧我們不得不承認,目前老舊的訴訟制度和法院組織,不但不足以滿足民眾的需求,更一點一滴腐蝕著國人對司法改革的信心與期待,及早建立一套合理而有效率的司法制度已是刻不容緩的要務」、「從一審到三審,反覆審認事證,卻愈審愈不清楚,結果是法官辛苦但民怨叢生」,「對法官的獨立公正性及司法對於人權的保障產生嚴重的質疑。」從這些話語中隱約透露出阿扁代表人民反映對當前司法改革「不滿的心聲」,這是「總統學生」對「總統老師」,「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的真情告白。為何阿扁要史無前例的前往司法官訓練所演講?如果司法當局還陶醉在總統史無前例出席司法官訓練所開訓典禮的「無上榮耀」氣氛中,而嗅不出阿扁總統「望治心切」的語意,那司法人不僅是「反應遲鈍」,還真是「關在司法象牙塔內不食人間煙火」。如今繼筆者一個月前嚴批「司改失敗」之後,十月十七日民間司改會也公布司改三年成績只有四十分「慘不忍睹」的結果。難道司法當局還能執迷不悟不知懸崖勒馬?

向來有阿扁「分身」之稱的新科立委羅文嘉在立法院對「總統老師的愛將」,司法院秘書長楊仁壽質詢時「火力十足」的話語,可以深刻體會到,司法積案沉痾待治。「最高法院積案上萬件,行政法院近五千件,全國地院逾一年四個月遲延案件有二千一百十四件」的嚴重情況來看,「如何積極而妥適的清理積案」已然成為社會各界評斷司法改革績效的指標。最近媒體也絲毫不假辭色嚴批「金融弊案壓垮了法院」「審判獨立的最大放人是法官」「法官被一堆自我蒙蔽的理由麻醉,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酣臥審判獨立的尊榮中不知自省」,「為何最高法院法官每月只分十八件案子,這十八件剩下的,法官都在玩哪,下午都在玩哪,為何十八件案子一個月的時間還辦不完呢?對民眾來說,遲延的正義就不是正義了」、「一審再審十數載,誰是積案的推手,揪出腐蝕司法的蛀蟲」,難怪台南地方法院資深法官也對辦案嚴重遲延、庭長記過降調的作法深感不滿,並把矛頭指向司法院翁院長說,翁曾經明確宣示將淘汰不適任法官,如今碰上實際個案,卻反而裹足不前,令司法界及社會大眾,如何再相信他推動司法改革的決心?

尤其政府全力拼經濟,準備以一兆元填補金融黑洞,但法院審理重大金融掏空案卻是「老牛拖破車」。阿扁的分身立委羅文嘉質詢時指出,許多重大金融違法案件,涉嫌掏空銀行資產的違法人士,都未受到應有的制裁,讓他們逍遙法外,司法院難辭其咎。他進一步表示,司法院的行政監督、管考顯然出問題,如果司法院一直提不出可以說服人民的理由,他將六親不認,不會因為司法院長是陳總統的老師,就刻意放水。從這番語氣,可以想見司法院的司法改革已然成為金融改革的絆腳石,如果不能立即改善,是否真的會成為司法記者筆下「翁的司改政策縮編機關,重建法官生態圖,法界內部不是沒有反對暗潮,這股暗潮伺機而動,隨時欲結合竄出,明年翁能否續任,或續任者是否願意秉持翁的理念前行,想要維持現狀的法官們不願搭下放專車,如果沒有高層背書,翁的司改列車在進站的陡坡上,恐怕還要顛簸一陣子」?但我們最憂心的,不是這些表面上的理由,真正決定當前司法改革成敗的因素,也不是「高層背書」就可以解決的,司法「革新」不能忘了司法人「革心」才是問題的重點。

司法改革一向是「上熱下冷」,在司法各級同仁之間未曾達成共識,尤其可悲的是司法院與法務部在三年前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中被冠上「反改革的大帽」之後,「院檢心結」迄未紓解,「雙頭馬車」的司法改革司法人都沒有方向感,如何目標一致?司法院將金融案件遲延責任推給檢方,十月十六日陳定南出面否認,並指司法院卸責,可見改革者要有自我反省的能力,不能一推了事。

「司改列車」的「列車長」有如作戰的「指揮官」,也像是一艘船的「舵手」,如何領導,統御、指揮是一門藝術,司法首長不能只顧自己決定,不顧其他同仁死活不顧團隊前進的個人領導,如果只有「火車頭」自行前進,後面車廂脫節,甚至車上的旅客隨時準備下車、跳車,那麼「司法改革的列車已經行駛到進站前的陡坡」,社會大眾不禁要問,「進站」是進那一個站?列車長想進的站與「車上乘客」想進的站是否一致?而且「進站的前陡坡」是會讓列車「顛簸一陣子」還是有「翻覆」的危險?我們希望司法當局要深切檢討,何以司改會議三年之後,司法內部還是「暗潮洶湧」?那三年前的「司改共識」之說豈不是自欺欺人之辭?在對立的情況下三年前的共識如何達成?如果三年前沒有「暗潮洶湧」,三年後反而造成司法內部「院檢對立」」「暗潮洶湧」又談得上「司改列車已經駛到進站前」嗎?

法院積案有如滾雪球,愈滾愈大,法官族群面對社會指責何嘗沒有壓力?法官又何嘗願意成為「審判獨立的敵人」或是「全民公敵」「過街老鼠」,司法當局是否真的如台中法官所說的「每一次來去像一陣旋風」,許多心聲都是「帶回去研究」石沉大海一去不復還。甚至有法官直批「將帥無能累死三軍」,實情如何值得探討。此外改善積案只是使出「嚴刑峻罰」而不知從人性基本面去鼓舞士氣,好比「治亂世用重典」果真能振衰起敝?法界人士也有以消極辦案的方式採「不合作運動」,主要目的要讓翁院長為司改成敗負最後的責任,希望能「以拖待變」,是否讓法界內部形成分裂,實在值得省思。求新求變已是司法同仁的心聲,這不是指目前的制度變更而指的是司法高層人事的變革。司法改革喊了幾十年,「換人做看看」不就是阿扁競選的口號嗎?司法改革何嘗不能如此變革?


最近三年司法改革,最高法院庭長、法官在面臨明年裁撤前曾發出「哀鳴」,痛陳司改的結果「司改沒有方向感、法官沒有榮譽感」、「院長沒有權威感、庭長沒有榮譽感、法官沒有方向感」,是否屬實值得深究。外界批評司法行政倫理蕩然無存,是孰令致之?孰為為之?期待下一次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能夠先從「院檢合作」、「上下一致」開始,要長期全面而有計劃性的結合檢、審、辯、學、社等各界菁英以科學化、民主化的精神來推動,而不是三天兩夜的大拜拜式會議。

「事在人為」、「中興以人才為本」,筆者最後仍要無奈而語重心長地用多年前出席司法院司法概算會議時面對施啟揚院長剴切陳言時所說的結語,「我所陳言,不僅說給現任的司法院長聽,也說給下一任的司法院長聽」!如果沒有一位非常謙虛、非常民主、非常有魄力的人,來領導司法,台灣的司法改革恐怕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2003/6月刋登台灣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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