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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囚何时窗外有蓝天?

馬英九總統致感謝函給台灣法治促進會張學海理事長

二月二十五日专程拜访泰国狱政厅处长雷娃康女士,话题围绕在我国在泰国监狱服刑的七十八位同胞的身上,甚至那些未来可能增加的不知名的台湾同胞。三月三日在我返国之际经驻泰代表处郑博久代表特别安排、张副组长泰来陪同下专程赴曼谷中央监狱探望八位重刑犯,刑期最轻者判三十三年,其余均被判无期徒刑,八位中服刑最短者三年,最长者已长达十八年、九年甚至二十年。这是我去年三月接任协会秘书长之后,详阅历年有关「泰囚案」的陈情资料,让我既震惊又哀痛的事情。然后我分别邀请陈情的家属一一恳谈,并分别拜会监察院、法务部、立法院寻求政府部门可能的援助。近几个月曾经连续接到受刑人连署的信函,希望我有机会到泰国探监,我直觉的反应是,他们有太多信中不方便说的话要「讲清楚说明白」,促使我决意要亲自去探望他们。结果他们用「男子汉大丈夫」不轻流的热泪来迎接我,并用热泪潸潸依依不舍送别了我,让我内心百感交集,步履沉重不已,我不知道「后会有期」会是多久以后?也不知道下次何时见面,有那些人依然健在?虽然是初次见面也很可能今生永别,坐在回国的飞机上,我心随著云层起起伏伏。


基本上这些受刑人反应狱中生活条件不佳、卫生医疗设备欠缺重病无法保外就医,甚至遭受次于其他国籍受刑人的不公平待遇,希望政府及人权团体能向泰国政府反映改善。尤其泰国与二十余国已签署外籍受刑人遣送回国服刑之协定,服刑四至八年即可遣送回国服刑,受到自己国家监狱及法律较好之处遇,这些都是此行与泰国狱政厅官员协商之重点。


在协商过程中,本人先表明由于中国人权协会长期接到受刑人及其家属的陈情,诉说种种不合理、不公平的处遇,事实如何有待深入了解,因此请狱政厅说明,如有检讨改进之处请站在人道立场、人权保障之考量尽速改善,以免影响泰国形象。同时并表示本案陈总统、吕副总统极表关切,本人在去年十二月九日总统府人权茶会中亦曾特别提出报告,为维护两国人民之友谊希望泰国狱政厅对我国受刑人避免有「差别待遇」之情事。由于国内媒体一再披露国人在泰国司法、狱政上受到不公平待遇,社会大众亦有蕴酿向政府反映拒绝泰劳入境之反对声浪,为免情势恶化希望尽速获得合理之改善。在协调过程中气氛尚称良好,本人亦介绍我国狱政进步之措施并主动邀请狱政厅来台参观访问。初步达成以下共识,可谓获得重大之进展:


一、以往受刑人家属须探监才能寄存现金转交受刑人,此后可在台湾直接汇寄驻泰代表处专户并按月专人送达。


二、遇有重病或及急病,由驻泰代表处会同狱方二位戒护人员戒护下可保外就医。


三、遇有特殊节庆或特别需要,可由驻泰代表处派员携手机供受刑人与在台家属通话。


四、如台湾医师义诊团愿意为受刑人健康检查可由驻泰代表处专案申请。


五、同意放宽台湾受刑人家属探监时间。


六、台湾与泰国因无邦交故无法签署以国家为主体之协定,但若循其他方式达成遣返服刑,狱政厅乐观其成,但权责机关为该国外交部。


此行终能获得重大突破,实有赖于郑代表博久、张副组长泰来全力支持,以及陈总统、吕副总统长期以来的关心,外交部及法务部给予最大的帮助,足见政府在「泰囚案」负责、积极的态度。改善监狱内处遇只是一小步,未来仍要在如何早日实现遣送回国服刑方面积极努力,让泰囚窗外也有一片蓝天!不要让流落他乡异域的同胞,有生为台湾人的悲哀才好。(2003/6月刊登台湾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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