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人才叫人积德?

漢摩拉比法典石碑,反映時人價值觀,羅浮宮博物館藏(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人生必会做的有三件事,其中两件是出生和死亡,余下一件姑且不提。近日有知名人物辞世,该人生前任职传媒演艺行业,具备街头智慧,懂得追随部分人的喜好行事,纵使艺术和专业的成就不高,还算捞得颇有名声。中晚期拥护权势,大异于主流民意和审美眼光,因此其人猝逝,换来不少人称庆。遗孀劝大众积口德,勿数亡者不是。本文不提逝者及其家属功过私德,只从文化角度审视我们有否「积口德」的传统。

 

不知何时开始,民间流传「死者为大」的说法,近乎口号,每逢有人死,部分论者质疑他是否须为个人祸患负责,就有人说「死者为大」,不要非议死者;有恶人死,论者讨论其功过,甚至讉责他死不足惜,又有人说「死者为大」,死者已矣,容让安息。如是,武汉肺炎肆虐期间,有些欧美青少年不识好歹,舐马桶拍摄短片,弄得染疫死亡,医生、传染病学家不应检讨他们的死因。希特拉、史太林、波朴(或译「波尔布特」)杀人如麻,逼使全个国家民族陪他们疯狂,捣毁文明,稍有识见者要噤若寒蝉,不应为历史下恰当注脚,不应警诫人类犯相同罪行。

 

且看「死者为大」的应用场合,若在丧礼,情有可原。譬如两人出席丧礼,其中一人私下议论死者,另一人称︰「死者为大,我们姑且在此刻悼念,慰问家属。」这不过劝说他人勿在特定场合妄议。若无如此特定的脉络,而提出「死者为大」,举目所见,就是叫论者住口;能够叫他人绝口不提的,就是死者的丑事。设想论者不断颂扬死者,主张「死者为大」者还会提出这口号吗?即是他们提倡的是隐恶扬善,扬长避短,甚至文过饰非,盲目歌颂。抽离一点观看,「死者为大」一经提出,就代表提出的人本知道死者恶事多为,才戴上和事老的面具,终止对死者不利的言论。

 

素来中华文明并不主张「死者为大」,所谓「死前身后名」,华人特重「身后」,也是后人对前人有何评价,故有「盖棺事定」之说,后多作「盖棺论定」。目前最早出典在诗圣杜甫《君不见简苏徯》,其诗曰︰

 

君不见道边废弃池,君不见前者摧折桐。百年死树中琴瑟,一斛旧水藏蛟龙。丈夫盖棺事始定,君今幸未成老翁,何恨顦顇在山中。深山穷谷不可处,霹雳魍魉兼狂风。

 

大意是劝说友人积极有为,人不能预见事态发展,貌似颓丧的废物,竟能造就神奇。人要到死后,一生功过才能确定。及至明末,仍有人就盖棺论定做文章。冯梦龙《警世通言》︰「所以古人说:『日久见人心。』又道:『盖棺论始定。』不可以一时之誉,断其为君子;不可以一时之谤,断其为小人。」张煌言《甲辰九月感怀》︰「莫道故人多玉碎,盖棺论定未嫌迟。」诉说古人因实现理想而殒命,且看自己为成大业,死后将获何等评价。即是深受中华文明薰陶的人,理解一人死后将获后人评鉴,孰好孰坏视乎生前所作,甚至坦然无惧,留待后人评定自己。有人批评中华文化虚伪,爱好名声面子,这种评论确有基础,但是至少有教养的人处世为人有底线,知晓廉耻。既然重视名声,就多在生前立德立言立功,而不是死后由他人掩盖罪责。

 

有人认为中华文明重情,因此对死者留几分薄面,不会批评太甚。此说只占一半,中华文明除了重情,还重义,两相并举,因时制宜,才是文明的精萃。《易经.坤.文言》有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可没泪流满面劝说死者为大,反倒道貌岸然讲报应。上古文明有相类的言说,例如希伯来人的《旧约圣经.出埃及记》说他们信仰的耶和华「为千代的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惩罚人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指称他们的神一方面慈爱赦罪,同时有罪必讨,直到三四代,也是报应,决不会因一人之死,而杜绝追究责任。在社会制度未及完善,无法悉尽儆恶惩奸时,人惟有仰望天地有主宰,假以时日审判众生,赏善罚恶。这是无奈地追求公义的心态,反映不论中外,不会万事以抚慰为先,而是提醒善恶到头终有报。

 

天道人伦当然不是几句格言、循环报应说或盖棺事定论足以穷究,事物的关联本来就不确定,甚至有人怀疑是完全随机的,也未可知,一切依于信念多于实证。如是「死者为大」口号就等而下之,游谈无根,不知所云。与其在某匹夫死后劝人积口德,不如本人生前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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