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拍卖行的规律传承有序是什么呢?
国际拍卖市场的金科玉律/
传𠄘有序的历史原因是什么?
今年香港拍卖市场非常热闹,首先是苏富比(香港)成立50周年拍卖会,另外香港嘉德也成立30年,各自宣传声势浩大,这两场拍卖会是收藏界的重点,他们都有非常高的声誉,特别是前者可以说执拍卖行牛耳,地位尊崇。很多行业潜规则都是他们约定俗成定下来的,承传有序就系其中一个表表者!
究竟什么是承传有序呢?英文叫做Provenance, 其实就系追索收藏品历史源头和收藏递延经历,珍贵收藏品都出自皇宫禁苑,怎么会流落民间呢?又怎么样的过程呢?经过什么收藏家之手呢,他们之间什么关系呢?拍卖公司都希望了解清楚。传承关系往往需要送拍人证明,当中包括拍卖记录出版记录展覧记录等等,一般要求三几代以上,经过几代传承都没有人质疑,这样收藏品来源清晰就确定下来,拥有权也清楚。历史承传最好就系知名收藏家或者名人企业家收藏过,有这样的背书容易吸引眼球,因此受到资金追捧,拍出高价机会非常大。大家不要忘记彭系公司都系商业机构以盈利为目的。
国际拍卖公司要求承传有序是有原因的,第一就系他们收货来源非常多,供应链浩繁,有着响当当嘅声誉基本上系门庭若市,若果普遍人家都要招呼的话,他们也没有足够人力物力去安排,唯有收窄范围,定下苛刻条件,要求送拍人证明收藏品来源清白,不到这个要求的,他们就说对不起市场不接,这个推却原因很有体面,不是说你的收藏品不对,而是我们没有市场。相信很多收藏家都面对过同样的问题,想找一个好的买卖渠道,难于登天!
另外一个原因是中国《文物法》要求清代以前的东西,基本上都不能够自由买卖的,除非四九年之前你已经拥有,否则理论上都要上缴国家。法律上不能够自由买卖,东西国家拥有,若果拍卖公司收的藏品来源不清晰,出土文物什么的,随时随地惹上官非,因为根据《文物法》国家有绝对追索权的,拍卖公司为了避免麻烦,弄不好会影响声誉,所以没有来源证明的东西一律不接受,这个作为也无可厚非,为的是保障自己,大家都明白打一场官司所耗费嘅精力是非常多,在商言商这亦是明白不过的事!
第三个原因是拍卖公司都有一些特别专业或者专长的地方。你送的东西可能是在他们专业范围以外的,他们一般都会很礼貌的说不适合市场要求或者你的东西他们没有相应的客户群,婉转拒绝上拍要求。没有流传有序是最容易嘅借口。笔者经验,普通收藏家要上拍卖是非常辛苦的,好像是打一场上山的仗一样,除了国际知名公司之外,中国自己的拍卖行譬如中国嘉德或者保利拍卖行,也有相关嘅要求,所以基本上拍卖要求都是一样,市场领导者定立规则,大家都一齐遵守,层层堡垒收藏家只能望门兴叹。普通的收藏家就算东西怎么稀缺漂亮来自皇宫,吃闭门羹机会都是非常高的。若果有人物关系就可能有些分别,但总体来说也不容易!
笔者知道好多知名企业收藏家也喜欢在拍卖公司购入收藏品,一个原因是收藏品有质量上嘅保障,再次,能够有拍卖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记录对以后卖出或者转手非常有帮助,虽然成交价可能高上几倍,他们也不很介意,觉得只是成本嘅一部份,这是拍卖会买东西的逻辑!再次,拍卖公司面对这些名人大户服务都特别留神唯恐失去重要客户!
拍卖行要求承传有序,国际拍卖行互相承认对方的纪录,好多时都喺A公司拍完几年之后再上B公司, 扮演角色互换,这样的操作手法我们的已经见怪不怪,作为收藏爱好者,10年八载左右重拍几次,见到都冇吸引力,现在拍卖市场首次出现的收藏品不多,市场越嚟越细,绝对没有新鲜感,现在去看拍卖会基本上都系以前已经见过好几次的东西,大家都耳熟能详。笔者觉得如此下去,没有新拍卖品加入拍卖场可观性非常低,大家塘水滚塘鱼,这是不是相关人士希望见到的事情呢?拍卖公司嘅专业又是什么呢?他们不需要发掘有潜质的收藏品吗?他们不需要扩大市场受众吗?他们没有引导市场的责任吗?他们不需要为市场繁荣做贡献吗?
因此,笔者觉得拍卖市场应该有少少改革开放才有生命力,不然的话来来去去的参与者都是那些人,市场越来越没有新意,失去吸引新手加入嘅机会,市场会渐渐萎缩,年青收藏家觉得沉闷,了解到这个市场结构也不会加入,长此下去情况能不令人唏嘘?
其实收藏品除咗拍行买卖,另一个可能性就系IP授权,这是一个新的业务方式,是把藏品租出去寻求一个收入,这方面有知识啫,可以考虑一下怎样做。
收藏是有投资属性的,因为每件收藏品都价值不菲,资金投入也比较大,若果国内不流通的话,好嘅收藏品就会经过一些特别途径流失国外,回流代价也不菲,一个繁荣的国内市场对文物保护非常有帮助,国家最近也认识到这个问题,从政策和法律方面支持民间收藏,我觉得这是一个正确方向。重中之重当然是怎样去鉴定收藏品的真伪,传统鉴定靠眼力在高科技新仿品情况之下越嚟越困难,若果能够加上适当的科技鉴证,双管齐下市场信心就能够挽回,投资买卖会更加𣈱旺。希望有关当局能够增加资源成立全国性古文物鉴定中心,定立标准细则,能够拿到鉴定证书的都发出收藏品许可证可以自由买卖,实物抵押贷款,这样做文化产业作为第三产业我觉得是大有可为的。大家认为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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