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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看清了,就自然不恨了。
今早帶阿狗去散步,背後傳來一對父女的對話。
「…總之我就憎死佢啦!」聽女孩稚氣的聲音應該大概只有五﹑六歲。
然後爸爸(我想應該是爸爸吧!) 在一旁嚴厲地「喂」了一聲。
「…呢個係我嘅感受!唔關你事!」小妹妹回嗆了一句。
訝異於這個只活了在世上五年的小人兒,竟有如此「青春期」的舉止,現在的小孩思想竟如此成熟了嗎?
驚訝了三秒,我莞爾。
係喎,佢講得啱啊!
✱
就如某早我聽電台,某DJ說,我們不必介意自己恨一件事,恨一個人。我們的心被賦予了愛人的能力,同樣亦有憎恨的感受。
不是聖人,何必要告訴自己「唔可以憎人」呢?
恨,總有理由,先不說理由的對錯。
恨著恨著,可以恨一輩子,但到了某一點你若忽然看清了﹑想通了,就自然不恨了。
#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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