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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活符合香港DNA的夜市模式

建立符合香港DNA的夜市经济
香港搞夜市系好事,但前提要符合香港的DNA,不要将其他地区的模式照抄。首先搞夜市前,我们应该先清目的。究竟我们是要搞活「夜市经济」还是搞活「夜间经济」。我认为搞活「夜市」系工具,搞活「夜经济」才是目标,千万不要把两者混淆。
以「夜经济」为目标大前提,我们要考虑的是如何令市民及游客延长消费活动时间,以及把消费引流到其他高消费项目。如果把前提搞乱,好容易就会落入低消费的旋涡(去完夜市买小食,然后就回家)。


「夜市」可以作为延长消费时间的中途店,例如食完晚饭8-9点,中间如果在近市区有一个夜市,可总引流到那边,然后玩1-2个小时左右,可以去附近酒吧继续玩(高消费),又或者可以再去唱K。所以搞「夜市」大前提是要在市区、商场、或者酒吧附近,以延续消费,引流到其他高消费项目。


香港DNA的夜市模式
最近新闻经常说深圳夜市如何好,又经常以台湾及泰国夜市来否定香港搞夜市的可行性。我同意如果直接把深圳、泰国、台湾夜市模式照抄的话,香港夜市只会是「昙花一现」搞不起来。
深圳、泰国、台湾生活成本低,租金亦低香港很多,他们的夜市除了食物多元化外,最紧要是够「平」,这是香港不能复制的DNA。香港的优势DNA系搞「活动」、搞「盛事」。如果单单一个夜市难以吸引本地/游客去玩,因为价格已经失去了吸引力。


「青衣庙会」成功案例
香港要搞「夜市」要搞Event Base,一定要有活动Back Up,有一个主题诱因令市民或游客会出夜街,以夜市系一个配套令出席活动的人可以「扫街」,现在在街外的消费时间。香港其实有一个挺成功的案例---「青衣庙会」。每次庙会都会吸引区内/外人士专程过去青衣参与,除咗可以欣赏到传统神功戏之外,仲可以集体「扫街」,每次都大排前龙。

 

 


吸引创意搞手搞活「夜市」
如果要行Event Base, 如何定期搞到吸引的活动是一个挑战。我建议政府可以在港九新界各找1-2个试点,逢周五至日开放夜市。在夜市分别会有3个角色:场主、搞手、档主。
政府可以作为场主角色,可以优惠/免费给予场地搞手举办活动,场主可以广纳不同搞手Proposal,每星期可由不同搞手主理活动再带动夜市。如果搞手表现不好,大可以之后拣其他搞手,增加竞争性以及令活动更加多元化。场主可规定每次活动均要有熟食夜市,档摊可以固定由场主招募(与搞手作分成,增加搞手搞好活动的意向)或者由搞手每次活动中作招募让搞手可以赚取租金。这个做法可以让政府能前期支援到活动搞手及夜市,亦可避免政府更多插手私人市场。


放宽「政策」鼓励夜活动
现时其中一个对夜市的重要限制就是牌照问题。举个例子,现时我们在市区举办活动需要申请《临时娱乐牌照》,通常牌照要求活动需要在晚上10-11时左右要完结。如果香港要搞活夜经济,是否需要考虑发牌政策上的问题。政策不支援,到头来只是一场空。


下一个推动「夜经济时机」
嚟紧10月将会有不同的盛事活动,例如久别了的wine & dine。呢类夜间盛事可以推动一大班人出夜街。商界及政府应该好好把握呢一次机会延续夜生活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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