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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保育区采捕禁止规定,最高可开罚15万元

野柳保育區採捕限制嚴格,禁止垂釣,籲請民眾特別注意

【记者_许家源/新北市报导】

为保育渔业资源,新北市政府已公告野柳、万里、瑞芳及贡寮等4处水产动植物繁殖保育区,订定保育区采捕禁止规定,违者依渔业法第65条裁罚新台币3万至15万元罚锾,新北市渔业处吁请民众于海域采捕前,务必注意相关规定,以免误触法规。

根据新北市渔业处的公告,野柳、万里、瑞芳及贡寮等地被划定为水产动植物繁殖保育区,这些保育区的设立旨在保护海洋生物资源。为此,制定了采捕禁止的规定,违反者将面临渔业法第65条的处罚,罚款范围从新台币3万元到15万元不等。新北市渔业处呼吁民众在海域进行采捕之前务必注意相关规定,以免触犯法规。

新北市府公告自110年1月1日起加强贡寮、瑞芳及万里保育区采捕限制

针对保育区的管理,新北市政府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措施。例如,市府辅导万里区渔会在野柳保育区投放竹丛礁,增加软丝资源。为了建立软丝产房,渔会需要先到山林采集竹丛,整理后潜水固定至海中,形成软丝产卵的环境。这些竹丛不仅吸引软丝,还吸引其他物种如甲壳类、珊瑚礁鱼类等,形成一个生态食物链。此外,保育区也设立了采捕规范,如对石花菜、麒麟菜的采捕限制,以及禁止使用气瓶、空压机等潜水器材进行采捕。这些措施的目的是保护保育区内的石花菜、麒麟菜、九孔、龙虾、海胆、大法螺、珊瑚礁鱼类等多元物种,并增加近海渔业资源。

新北市渔业处提醒民众要注意保育区的规定。先前已经有民众在野柳保育区岸际垂钓,遭到了新北市渔业处根据渔业法第65条的罚款处罚,罚款金额为新台币3万元。为了提醒民众,渔业处已在多处沿岸入口附近设置告示牌,提醒民众注意保育区的禁止采捕和垂钓规定。

有关新北市水产动植物繁殖保育区相关规定,民众可就近向渔港安检所或渔会洽询,或到新北渔业处官方网站浏览相关讯息

新北市的野柳、万里、瑞芳及贡寮保育区分别位于海域的不同区域。瑞芳保育区位于深澳岬沿岸海域,面积达124公顷,涵盖深澳昭明宫东北方300公尺小凸岬至深澳渔港北堤。而贡寮保育区则涵盖整个卯澳湾,面积达73.8公顷。这些保育区内常见的物种包括蝶鱼、石斑、裸胸鯙、海胆、龙虾、软珊瑚等。这些区域也是东北角观光地带的一部分,附近有著酋长岩、象鼻岩和卯澳渔村等受欢迎的观光景点。为了提醒游客,渔业处在多个沿岸入口附近设置了告示牌,请民众多加注意。

新北市渔业处表示,保育区是为了提供海洋生物生长和繁殖的环境,共同维护海洋生物资源是大家的责任。保育区的生态资源希望能够从保育区外溢到附近海域,以增加海洋生物资源的数量。民众可以就近向渔港安检所或渔会洽询相关规定,或详洽新北市政府渔业及渔港事业管理处的官方网站:https://fishery.ntpc.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143

资料来源:新北市政府渔业及渔港事业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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