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球隊在比賽前沒有核對國歌,有違反 “指引” 中對領隊的要求嗎?

看清楚指引條文就會真相大白,以下為指引的第五節和第六節原文...

“5. 領隊負責把一份儲存正確國歌的硬件(電腦硬碟或 USB)及一面區旗交予賽事主辦機構,該主辦機構須以書面確認收妥,包括透過電郵、流動通訊軟件(例如 WhatsApp 訊息)或附有官方簽署的便條;領隊須帶備另一組國歌和區旗到比賽場地,供緊急情況使用。

6. 在播放國歌或升掛區旗前,領隊必須即場向賽事主辦機構再次核對即將使用的國歌和區旗為正確版本,並確認所有字幕將正確標示國歌名稱。如賽事舉行期間有多個場合需要播放國歌和升掛區旗,領隊必須在每個場合開始前檢查所有相關物資,確保正確無誤。”

在第五節中,指引列明領隊負責把一份儲存正確國歌的硬件及一面區旗交予賽事主辦機構並須書面確認收妥。仔細看清楚指引包含了些什麼?(一)領隊需要把一些 “物資” 交給主辦方,並要求主辦方簽收作實,(二)主辦方需要接收相關 “物資” 並書面確認收妥。第一項是對香港領隊的要求,但第二項則是對主辦方的要求。

在今次事件,冰協領隊已向主辦方要求交收附有正確國歌的usb,只是主辦方拒絕接收,領隊已完成了第一項屬於她的指引,而主辦方拒絕接收相關物資,確實違反了第二項對主辦方的要求,但... 港協有否權限要求外地主辦方執行指引呢?

在第六節中,指引要求... 在播放國歌前,領隊必須再次向主辦機構核對國歌 ,這不是一個單純對領隊的要求,領隊負責向主辦方提出再次核對國歌請求,剩下來還需要主辦方相關人員配合共同完成核對國歌的步驟,這是一個需要領隊和主辦方共同負責的部分。

在今次事件,冰協領隊已多次要求主辦方核對國歌,但遭主辦方一再拒絕,領隊已完成指引中屬於她的部分,只是主辦方沒有遵從指引派人核對國歌,違反了港協指引,但...

有個港協高層批評冰協 ... “講咗當做咗”,所講的是哪一件事呢?

如果港協的指控是... 冰協要求主辦方核對國歌時,遭到主辦方拒絕,因為已經 ”講咗” 要核對國歌,就當成 “做咗” 個指引?又對喎!因為她 “講咗” 要核對國歌,但遭到拒絕,就真的應該當她已經 “做咗” (指引)。你班自以為正直的人在香港人多勢眾向領隊一個人不斷開火,又可曾想過她一個女人在海外遭到主辦方拒絕還可以做些什麼?難道拿支冰球棍毆佢一鑊!還是像那個美麗的國家... 開槍幹掉他?想一想,領隊當時的難處啦!

既然指引並無列明被主辦方拒絕核對國歌的下一步指示,那麼無論她當時做了什麼決定也不屬於違反指引。

港協由始至終一直只想證明冰協有錯,隨著事態發展細節逐一曝光,壓根找不著任何冰協不是的地方,反而所有矛頭均指向是港協的錯!

網絡連結失誤!詞不達意!諉過於人!還要義正嚴詞啟動機制去懲罰人,簡直荒謬!

真相係真相,無錯就係無錯!

如果冰協最終得不到公正的裁決,支持冰協管理層上京告禦狀!讓國家領導人來評道理,直至把真相弄到清楚為止!

Katyusha
28 April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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