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學叢談(三):新時代的信仰
由馬丁路德將他的論文張貼在北歐一所教堂牆上的那一年,至1789年法國大革命,中間大約三百年,稱為「現代早期」的政治思想史。這個期間的知識思潮,由中古時代的基督教(Christianity)思想,被「公民理念」(Civic Vision)所取代。
現代早期的政治思想家主要關注當時已出現的國家 (State)的基礎,而作為國家的一員,人民為何要遵守國家頒布的法令,及國家持有統治人民的理據。
公民理念的誕生,是以宗教改革為背景的。宗教改革發生的原因,主要是宗教信仰的問題,也牽涉其他非宗教的原因,複雜而牽連甚廣。
首先,這是人民對於宗教觀念的復活,使上帝蘊含於簡單福音的屬靈力量,擺脫希臘理性和羅馬律法的羈絆。公元313年,羅馬皇帝君士坦丁大帝頒布《米蘭勅令》,賜予基督徒法律地位和信仰自由,繼位的狄奧多西(Theodosius)皇帝更奉基督教為國教,可見一個曾經用猛獸屠殺基督徒的國家,一天反變成教徒的牧區,這似乎是超出人類的認知極限。
鄂圖一世被立為羅馬皇帝,史家稱為神聖羅馬帝國的開始。不久,亨利四世與教皇額我略七世發生「叙任權鬥爭」,起因是歷代君王都聘用諳熟羅馬法制的主教,協助處理行政事務,及決定任職教會的人選,使教皇大為反感。後來腓特烈大帝又與教皇出現「帝權」(Imperium)的權鬥,他企圖通過多項措施奪得不少行政權力,例如築路、設定關稅、懲罰性稅收、任免公職人員等,令教皇極度不滿。
部分信徒覺得羅馬教廷及其敬拜禮儀有些僵化,而且對他們生命的救贖也沒有幫助。因此,信徒的失望與懷疑,以致萌生直接經歷上帝的念頭,這時亟需一位德高望重的精神領袖帶領他們脫離人生的困境。
第二,是羅馬教廷自身的問題。教廷的行政腐敗,教皇以及多名教士的失德,甚至出售贖罪券而涉嫌有歛財問題,都不是以追求真理、救贖靈魂為使命的宗教組織所應該做的事情。
另外,教廷和教士對信徒的生、老、病、死、婚姻、教育各方面,都有一定的參與權和話語權,而且也壟斷知識和思想界。即使希臘原文聖經的出現,教廷依然沿用艱澀難懂的拉丁文聖經。
除了馬丁路德,鼓吹宗教改革的還有幾個教派,其中以法國加爾文(Calvin)的勢力最大。加爾文在教義傳播上,比起路德派的傳播更為廣泛,以後英、美兩國的清教徒(Puritans)、法國的胡格諾派(Huguenots)、蘇格蘭的長老會徒(Presbyterians)都是這個教義的信徒。
改革運動由最初路德提出直接研習聖經,所謂「信心的得救」的修道方法,以至質疑教皇的地位,後來又分別為新、舊兩派在法國發生殺戮,在英國、荷蘭引致宗室紛爭及王位繼承的問題,甚至引起日耳曼與法國的「三十年戰爭」(1618-1648),可見當中亦包括政治及權力的因素。
宗教改革運動也不是新教徒(Protestants)挑起爭端,作勢與羅馬教廷及舊教徒對抗,舊教派也願意主動作出改變,達致一個緩衝的局面。
這類志在改良教會的人文學者中,以英國的摩爾、法國的拉伯雷和日耳曼的伊拉斯謨(Erasmus)最為著名,尤其 伊拉斯謨的勢力最大,影響至為深遠。
第二個改良份子是教皇與教士。他們面對異教徒的蔓延,為了自保的緣故,實在不得不痛改前非。
另外第三個改良份子,是列國的國君。忠於教廷的,當然不會容易改弦易轍,化友為敵,但反對教廷的,也會因為政治及局勢使然,對羅馬採取一個融和的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