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山飞狐-热血生温解冰雪 豪剑雄辩塞飞狐》(书评)
在我阅读的生涯中,我一直对武侠小说有种说不上的排挤,总觉得这些极不科学、天马行空的「电视剧」桥段勾不起兴趣来。但这次放下成见,真的搭起书卷阅读,方发现我并不是对此这么的欲拒还迎。
也许因为时空的差异,「金庸」此英名离我们欲近又远,看似亲切但又捉摸不到,没有人会怀疑、能匹敌这文学泰斗的斤两,就像是传说般的存在。但只要我们尝试跳进金庸的想像世界,便会发现这位殿堂级人物其实是一个坐在摇椅上、和蔼慈祥的老人,向著大家娓娓道出他心中的故事。
这次所阅读的《雪山飞狐》算是金庸早期的作品,其不算有醍醐灌顶的道理,不会晓以大义;较少你虞我诈的盘算,不会币重言甘。金庸先生在此更著重的是人与人感情上的互相连结、交流,使我们这些看官和他一起陶醉于精致的词海里,在万般思绪般畅泳。
整个小说故事其实是由无数的「误会」组合而成:闯王四大衞士胡、苗、范、田内讧,「误会」胡弑君求荣、求降于外族,便将其杀死。其后胡之子告诉三人真相而大白,三人愧疚自杀,却被「误会」胡姓后人胁迫其三自杀,便因此埋下了不解之仇。一开始故事由田姓门下弟子「误会」有人刺杀其师父而开始,其后遇到各人并从其对话中将上述仇恨抽丝剥茧地说明白,却因为苗、胡后人的种种「误会」而令故事陷入两难。作者在此便停下了笔,不再著墨下去。
先从他们的家仇谈起。当初闯王大破北京城后被满族军人打得兵败如山倒,被危困在一座山上。胡姓衞士为了保障闯王的安危,便随便拿了一只狸猫换太子,将假首级交给外族。此举其实非常机智,在急迫的情况下作出此权宜之计,即使要背著卖国求荣的罪名,也要换来君主的保全,绝为舍生取义的典范;那边厢其余三位衞士在外找人营救闯王,突然听到闯王的「噩耗」,无不受到无比惊吓。当他们知道是自己兄弟「弑君」时,其基于对闯王的忠义而把好兄弟杀掉复仇,倒又合情合理。有趣的问题来了:四个人其实本心是一样的效忠闯王,为何最后却因此为后代带来仇结?是否其中一方理亏、做错了什么?好像也不是。所以说到尾,他们其实上下一心,为闯王鞠躬尽瘁,只能说天意弄人,将他们杠上了。
天长地久有时尽,家仇绵绵无绝期,这些过节一直传到苗人凤与胡一刀这一代。苗拥有「打尽天下无敌手」的称号,他找上胡一刀寻仇,可说是天注定的任务。胡一刀纵使武功也是高强,但其接下战书,正值其子出生之时,他便开始天人交战:世仇与家庭,应该怎样决择?为何要被这不知何谓的「世仇」捆绑著他?这场决战可能要付出最大的代价:死亡,男儿少时也许还可以不顾一切的尽情地冲,但到了成家立室的阶段的时候,又有谁人可以决意得这么洒脱?
最后胡也避无可避,只好与苗决战。两虎相斗,两虎其实都知道只会两败俱伤,但又不可不为。在他们五日五夜的争斗中,他们居然各为对方著想,做出出乎意料的事。有一天对决后,胡一刀骑著马往远方奔去,彻夜未归。各人摸不著头脑,不知他目的为何,直至他其后回来,拿著一个人的首级,方知他原来牺牲了给自己歇息的时间,找了之前抄苗人凤家的仇人寻仇;之前苗人凤在比试时把其他人的弹弓折断,防止其偷袭胡一刀。假如他们真的要拿下对方,其实大可不必多此一举。为何他们要这样做?这就是识英雄、重英雄。胡的举动目的在于令苗在无牵挂,认真比武;苗就不用多解释,他不想胜之不武,来一场真正的比试,尊重他的对手。他们固然是世仇,但为何他们不能认可对方?正正如此,他们才可获得了超越仇恨的武侠之友情。苗说过:「假如我不姓苗、你不姓胡,我们便会是朋友。」两虎原可为一家,却被上天分成南北两极,这不是天意弄人还是什么?
最后胡一刀战败和意外命丧在了苗人凤手上。苗其后因而写了一幅对联:
「不来辽东 大言天下无敌手 邂逅冀北 方信世间有英雄
——妄人苗人凤深渐昔年狂言醉后涂鸦」
可见他在决斗后非常认同胡的武功。但是始终事实就是苗人凤「杀掉」了胡一刀,十七年后,在胡一刀决斗前所生的儿子胡斐长大决定再苗人凤决斗,替父报仇。但英雄难过美人关,这浪子偏偏心萦著苗人凤的女儿若兰,当他们在悬崖决斗、两个只能活一个时,胡斐应否杀掉苗人凤?作者留了一个伏笔-纵使在初版小说出版后其他人不断建议他加回结局,他仍然坚持原稿-纵使也许比起其他小说结局显得仓猝,但这其实是要我们作出想像:美人与生命、诺言与父仇,二者不可得兼,又应该如何决择?别以为可以像孟子般容易决择,当要考虑的事情愈多、利益愈难摒弃,生命危在旦夕、「不理性」又必须立即选择时,情况可完全不可相提并论。纵使他知道家父死亡的真相,但看著被自己架了刀在项上的苗人凤,应该如何是好?胡斐还可以活著回来吗?这便是未知之数。
其实故事在上帝视角望下去根本简单无比,但是因为中间各角色各说各话,令真相稍添点而已。有不少人评论此作参考了《罗生门》,塑造矛盾不堪的境象,令作品更上一层楼。作者于后记提到根本这说法只是将简单复杂化,所以我前文才指这小说只是简单地描述了各家族的故事,我们应欣赏角色之间的各种交情。有时又何必将一个故事「蓝色窗帘」化,将其曲解而强行揣摩作者的心意呢?
小说最引人入胜的地方就是主角胡一刀完全没有亲身出现于小说中,单凭众人的谈话中烘托出其形象。故事描述众人因寻找宝刀而决斗,却发现闯王遗物的线索而暂时团结一心,其实并不是故事真正的主轴,而是靠他们以各种追忆把两条看似分隔的时间线接驳起来,文笔实在非常高超。
金庸先生在自己的序中提到:
「对于小说,我希望读者们只说喜欢或不喜欢,只说受到感动或觉得厌烦。我最高兴的是读者喜爱或憎恨我小说中的某些人物,如果有了那种感情,表示我小说中的人物已和读者的心灵发生联系了。小说作者最大的企求,莫过于创造一些人物,使得他们在读者心中变成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
他的用字通俗,却能将故事烙印在读者心中。我们会可怜胡斐的遭遇,我们会痛恨小说中坏人的行径,我们会因小说情节慢慢揭盅而感到惊喜……他做到了。金庸先生是一个导演,把他的各个故事在我们的脑海中公映。他的各个作品,永远会是我们香港的宝藏。








